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出资吗_认缴制注册资本包括固定资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2:40:01 人阅读
导读:特许经营权是指商业企业通过政府授权或契约的方式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殊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或是利用授权人的知识产权及经营模式等无形财产从事经营的权利。比如烟草...

特许经营权是指商业企业通过政府授权或契约的方式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殊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或是利用授权人的知识产权及经营模式等无形财产从事经营的权利。比如烟草特许经营。换言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通过合同转让给被特许者使用,并收取相应费用的一种权利。特许经营权如果能够作价出资的话有一个先决条件:特许经营权的发放应该是公开、公正、透明的,应该是引进竞争机制的,应当引进拍卖和招标的竞争机制。但是现在许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是采取非公开、非竞争的方式。很简单的例子是,你可以通过透明、竞争的途径取得一个烟草特许经营牌照吗?由于特许经营权有违公平,透明,价值也难以评估,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因此,新公司法明确表明,特许经营权不能用以出资。

无论是现行的认缴制还是过去的实缴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可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甚至经过国家特别审批应收债权也可以作为出资(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这是因为今年的公司法只修订出资采用的方法,并没有修订出资的具体方式。但是在以前的实务中采用非货币方式出资的验资、注册(首先要做评估的),一直存在限制,如果没有上级机关的特别允许,很多地方的工商管理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都有意回避接受这块业务,主要是怕出资的价值认定出现问题造成虚假出资的情况。于是就产生了法律规定允许实务操作回避的尴尬处境。现在改为认缴制以后,企业出资已不需要验资了,相信这种情况可以得到根本好转。希望我的回答可以使您满意。

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规定比例是百分之三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放宽公司设立条件,鼓励创业,鼓励投资,尊重公司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和创业者以及经营者的能动性。 无形资产出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因为非货币出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终是以货币数额来体现的,因此,无法用货币估价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

不可以,因为作为注册资本的无形资产,一般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软件、特许经营权、商标权等等,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一般是可以估算的,可以由股东认可或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方可由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但国有企业的名称只是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标示或代表符号,没有特别的价值,如果是知名企业盈利企业,那么它所拥有的也是企业的商誉,商誉是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在我国现在还不允许入账,当然也不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股。

可以用无形资产出资,但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一定比例。

公司设立时,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即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公司在申请发行上市时,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2)无形资产出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3)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4)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2)借:无形资产专有技术 200000 贷:实收资本-明达公司 2000003)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7000 贷:累计摊销 70004)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5)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6)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或者法人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以百分百的用无形资产进行出资,像专利,软著等都是可以作价出资的,跟现金实缴的效果是一样的。而且通过无形资产增资还可以帮企业进行“摊销节税”。

无形资产出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无形资产出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评估价值减去成本税费后的余额为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金额大一次缴纳有困难,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分5年缴纳。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后,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且还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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