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义_地方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府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0:49:03 人阅读
导读: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的禁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毒品的毁灭性危害令...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的禁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毒品的毁灭性危害令人触目惊心。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序列内,无此机构。

只在党委序列中,设有人民团体: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

问的这个问题:要么是陷阱,要么是不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可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区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扩展资料: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若不属于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的管辖区域应该是不行的,只能作为参考。省内其它县市应该制定符合国家及本省市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法规章或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级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旗)、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自治县(旗)的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含自治州盟)。县级、乡镇级人民政府。

区别如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不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

区别是,后者不包含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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