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代扣代缴个税必须处罚吗_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5:18:51 人阅读
导读: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既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既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没有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五万以下罚款的行政法律责任,造成税款流失的,承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法律责任。

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现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就可以啦,不会被认为是偷税漏税的。但我认为你是没有把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理解透彻,虽能你的月收入超征税点,但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公司没代扣,实际上不是公司没有代扣,是你依然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也不可能把你认定为偷税漏税。原因如下: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管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每个公司会计都知道公司是个人所得税法定代扣代缴单位,没有哪个公司不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二、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差异

(一)起征点等的差异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分别由1500元、3000元、4500元提至3000元、9000元、13000元。

(二)增加了六项专项扣除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新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六项专项扣除(在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对符合条件的扣除进行申请,个税申报软件自动关联)

(二)应纳税所得额求和判断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的当月开始,无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大于5000元都要一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举例说明

1、题干

假如你每个月应发工资为10000元,每月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是800元、医疗保险200元、失业保险是50元、住房公积金是1200元,六项专项扣除中你孩子上学税前可抵扣1000元/月、赡养老人税前可抵扣也为1000元/月,其他没有抵扣。

2、个人所得税计算

由题干得出:你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750元,但是由于你1~10月∑应纳税所得额=5750*10=57500元<60000元,因此10月分之前均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11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5750*11-6000=325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250*3%=97.5元,12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5750*12-60000=9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3%-97.5(上个月末累计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72.5元,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70元。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不是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更不是应发工资或者实发工资超过50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是月累计应纳税额所得额>60000元的当月开始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这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5000元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不能给员工发完工资就完事了,法律规定企业是员工工资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如果企业没有尽到代扣代缴的责任,那么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是要收到处罚的。

搁在以前,很多企业都会通过老板或信任的员工个人账户来给全公司员工发工资,或者公司与员工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提供劳务,公司支付报酬的时候,不需要发票,公司也不帮员工代扣代扣代缴个税。

这些擦边球的措施,规避了员工缴纳个税的义务,同时也使的就职的企业不需要缴纳由单位承担的社保,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但在现在个税、社保统一管理、统一缴纳给所属地方税务局,在这样的新的个税环境下,以前的老方法越来越不可行,甚至有些税收筹划,是在走钢丝,错一步就会得不偿失!

没有代扣代缴,会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就单个员工来说,其实这样的处罚并不重,但是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加,员工人数及工资金额的增加,不代扣代缴所受到的惩罚就会水涨船高!

个税汇算清缴,还的企业财务代劳!

从2020年开始,个人所得税跟企业所得税一样,3月份开始到6月底结束,对个税进行汇算清缴。

现在恐怕财务人员懂得企业所得税怎么汇算清缴的都很少,多数都是交给税务师事务所来完成,更别谈个税汇算清缴这个新事物,更别谈要求那些对财务一窍不通的普通员工自行办理。

所以再一次责任落到了公司财务人员的头上,员工可以选用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这也是目前多数只有一份死工资员工的选择!

不按规定扣缴个税对个人也有影响

一般是默认企业作为员工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忘记为员工个税代扣代缴的,所以很多企业都是通过系统来算员工的个税,防止人为的失误,给员工造成影响。

不过也有些不正规的企业,通过做低纸面上的工资,来达到少交个税及社保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处罚风险。

一旦被发现,这样的污点就会计入到个人的征信报告,买房的时候,可能个人的薪资证明都开不出来,企业也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并且列入税务局的重点关注户。

所以当公司没有给你扣个税的时候,不要觉得赚大了,而是要及时地向公司财务或人力资源反映这个问题,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更加不要把所谓的“企业代扣代缴义务”理解成“企业缴纳责任”,认为个税跟自己没关系。其实每个人才是税收的中心,最终责任在你这方!

公司是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薪资计算好后,做成工资表由财务办税人员到所在地的税务局去申报。

如果是你己被扣了所得税,却没有上缴,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属于没有尽到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

如果到税局举报,单位应补申报并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接受税务部门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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