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伤保险_工伤保险到底怎么赔?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7:31:11 人阅读
导读:你好!这两个保险不存在替代关系,企业用商业保险代替工伤保险的作法是完全错误的。下面,我将有关法律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一、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工伤保险属于社保...

你好!这两个保险不存在替代关系,企业用商业保险代替工伤保险的作法是完全错误的。下面,我将有关法律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

  • 工伤保险属于社保保险范畴,具有强制性,不缴纳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 商业保险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而形成保险合同关系,发生保险事故的,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基于不同的法律规范而产生,是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两者的赔偿各不干扰,各按各的规定进行。用人单位投保商业保险并不能减轻自身的工伤保险责任。

三、受伤职工可以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同时主张。

  • 以人身伤害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其受益是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而不能是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险的公司。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后,有资格获得商业保险金的人是受伤职工或者是其近亲属。在获得人身意外保险金赔偿后,受伤职工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保险赔偿。

因此,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有法律强制性的,如果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对于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增加赔偿数额,得到更多的补偿。

悟空问答

用人单位变动也是领导变动,按市人事规定每四年为一届领导,需要变动一下,领导在一个单位干的时间过长,不便于开展工作,故需变功一下。工伤保险是单位给职工买的保险或者给临时工买的保险,与用人单位领导调换没有多大关系。出了事故,住院治疗,能报销的医疗费都能报,不能报销的项目,就是不能报,工伤冶疗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都是保险公司负责,至于后期治疗费也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如果造成残废,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功能力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评定残废等级,一般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用人单位也可能向工伤患者提供一部分慰问金,借机表达对患者的关心。

感谢邀请:

企首先可以肯定的说企业是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

工伤保险:就是说劳动者只要发生工伤以后,不管是企业原因或者自个的责任,它都不追究是那放的过错,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国家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工作相关联的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员工本人或者其家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按照国家社保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是必须给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包含你所谓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综上所述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长期坚持原创不容易,希望大家在阅读后关注或点赞,以示鼓励!聊聊职场的那点事,如果你有企业管理中的任何问题和疑问,加我关注私信与我,粉必回。【作者:麻红卫HR】

用人单位根据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

您好!出现工伤事故以后,除了劳动能力鉴定为1-4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余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

一:一般伤情

医疗费(工伤基金支付) 工资、福利(停工接受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4个月。单位支付。)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交通费、住宿费(医疗机构证明的、经办机构同意的、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按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二、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十级享受的待遇各省区有差异,以成都市为例。

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5项:(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后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分为以下两大点: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