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房屋流程_农村征收房屋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4:18:24 人阅读
导读: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 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 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 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 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二、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  (一) 文字材料  1、 县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 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审查意见  3、 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4、 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  5、 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请况说明  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 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  8、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文件  9、 是否压覆以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  10、 地质遭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  11、 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文书及听证材料  12、 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认证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13、 补充耕地协议书或验收文件  14、 建设项目用地查看记录表  15、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或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  16、 林地审核同意书  17、 土地估价报告、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估价所)  (二)图件材料  18、建设用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9、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  20、补充耕地位置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1:1万)  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被征收地区房屋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告30日征求意见)——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等内容)——选择房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签订征收补偿方案。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您好,谢邀。

回答该问题,要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区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和集体土地征收流程两种情况。知道征收流程,增加谈判的筹码。

首先是农村土地征收流程(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补偿。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征地的程序包括: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4)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

  (1)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3)确认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3、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由地政部门负责实施。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5、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6、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7、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8、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再次是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程序:

  在城市飞速建设当中,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对规划以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的现象。

  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该行政决定具有强制性,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出。本文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简要介绍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一般正规程序。

   一、拟启动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召开听证会对征收项目的公益性质、征收必要性进行论证。同时,征收项目还应当经过发展改革部门审 查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部门要审查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房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登记的结果应当在拟征收范 围内进行公布。在此过程中,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亦即所谓无证房屋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如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 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三、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方案组织论证, 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对于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政府部门应当采纳,并据此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情况和 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都应当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四、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集体研究审定。

  五、落实征收补偿费用,在讨论房屋征收决定时该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六、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而公告中应当含有告知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者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之内容。

  七、宣传解释工作。《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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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加快,为了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就必然要拆除原有的部分房屋,并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评估办法》以及《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一、确定房屋的征收范围。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摸底,并进行比较

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三、论证征收补偿方案与听证。《征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于征收补偿方案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四、对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

五、修改征收补偿方案。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针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后,人民政府结合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二是举行听证会后的修改。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七、政府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果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人数较多,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八、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九、公告与进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要依法进行公告。

十、解释宣传工作。《征收补偿条例》十三条规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以上便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流程。(京平~张)

具体流程

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房屋拆迁流程与城市房屋拆迁大同小异:  

一、农村房屋拆迁一般规定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二、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规定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补偿: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补偿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在办理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的服务中,律师应提醒当事人,这种拆迁及补偿应当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防止拆迁对当地原有工商业与就业的负面影响。  补偿标准一般为: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1)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农村的房屋拆迁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与城市房屋拆迁存在着一定的不同。虽然都是拆迁工作有一定的共性,但农村房屋拆迁时,我们国家更注重保护农民权益,以及保护珍贵的耕地资源。以上为农村房屋拆迁具体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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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当事人经常疑问:自家的征收进行到哪一步了?为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复杂的征收、拆迁程序,京平律师专门进行梳理,以帮助大家学习。

以下两张图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区分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流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流程两种情况。大家可以根据以下两张图判断征收、拆迁的进展,抓住维权时机。

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流程&国有土地上拆迁流程

(京平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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