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要根据公司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一般单位规定三天就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行为准则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感谢邀请。
第一, 要明确,员工不上班,是否进行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请假流程,如果员工不上班但是已正常请假,那么显然,不得以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将其辞退。
第二, 如果员工不上班,未进行任何请假无故旷工,是可以将其辞退的。
《劳动法》条例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问题中,如确认员工是旷工行为,公司要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需要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1、 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相关条款,合理合法;
2、 制度要经过民主评议,即有职代会的要过会,没有职代会的要全体员工进行讨论;
3、 制度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当然如有员工签字更好。
有以上三点,只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就可以进入辞退流程。当然,最好,在进入辞退流程前,再进行一下书面通知,会更好。
说一下,我们单位是如何进行的吧,关键在员工入职方面着手,入职第一天签收《入职通知单》里面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然后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资料里有详细的规章制度讲解,新员工参训后,会进行笔试,笔试题中会涉及类似问题作答,关键问题答错或试卷不及格都会重新培训。随后,签订《员工道德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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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只是口头告诉职工,是无效的。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的规定,只需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法单位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是因严重违反制度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通知被辞退,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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