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的个人所得税税交_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该谁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23:39:13 人阅读
导读:一、卖房子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卖方交二、哪些费用是卖方交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自20...

  一、卖房子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卖方交

  二、哪些费用是卖方交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以上税费存在卖家转嫁给买家现象


  此外,还需要负担房屋交易的手续费按照交易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5元左右,上下家各负担一半;中介费按照房屋交易额的1%付费,买卖双方都是1%。

您好!通常卖房子会因为出让方式的不同,税费也会有所不同;不同的税费,承担方也有所不同,所以第一部分将就不同出让方式的税费和相应的承担方进行解释。第二部分,将陈述实际操作过程有什么差别。

第一,不同出让方式的税费和相应的承担方

1、买卖出让,也是最常见的出让方式,涉及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增值税、个税、增值税和少量工本费。

(1)契税:契税由买方承担。

如果买房名下没有房产,且房子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那按买卖价格的1%收取契税;

如果买房名下没有房产,且房子面积超过90平方米,那按买卖价格的1.5%收取契税;

如果买房名下有房产,那么按买卖价格的3%收取契税。

(2)增值税:增值税由卖方承担。

如果房龄未超过2年,那么按买卖价格的5.6%收取增值税。

如果房龄超过2年,那么增值税免征。

(3)个税:个税由卖方承担。

如果房子对于卖家“满五不唯一”,那么按买卖价格的1%或房产购入与卖出价格的差价20%(取高)征收个税。

其他情况免征个税。

2、赠与出让,这种出让方式相对少见,通常用于免费赠与、或想要达到附条件赠与的情况。

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增值税由卖方(赠与方)承担。

如果房龄不满2年,那么按政府评估指导价的5.56%收取增值税。

其他情况免征增值税。

(2)契税:由买方(受赠方)承担。

按照政府评估指导价的3%收取。

(3)印花税:由买方(受赠方)和卖方(赠与方)分别承担。

双方个按照政府指导评估价的0.05%征收,合计共0.1%

(4)个人所得税:由买方(受赠方)承担。

按照政府评估指导价的20%征收。

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则免征增值税和个税。

第二,实际操作有什么差别?

现在属于房市上行阶段,所以卖方的议价权比较高。虽然在规定上,很多税费都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但实际操作上,都会将税费转嫁给买房。而在买卖双方商议价格的时候,也通常会扣除税费考虑,也就是说“卖方到手的钱”和“买方付给卖方的钱+税费”这两者达成一致后,才算是价格谈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谁支付税费也就不太重要了。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买房时个人所得税由卖家出,也就是卖方出售房子会产生个人收入所得税,需要卖方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 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比例:

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由资产所得人进行缴纳,也就是谁收了房款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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