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_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5:07:08 人阅读
导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这是婚姻关于婚姻自由的鼓励,将离婚的权利和自由交由婚姻当事人,其他人没有干涉的权利。但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在效力和公示效果上是有差别的...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这是婚姻关于婚姻自由的鼓励,将离婚的权利和自由交由婚姻当事人,其他人没有干涉的权利。

但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在效力和公示效果上是有差别的,在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婚姻登记,这样的登记才有对其他人排他性权利。所以离婚协议没有离婚的效力。

一、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关于离婚一致意见的统一结果

感情问题,法律鼓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在经历登记程序和诉讼时会居中调解,以期保持婚姻关系的继续,是从维护婚嫁家庭稳定和孩子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的。

夫妻的自愿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双方认可的离婚协议,协议要对家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然后将离婚协议带到民政局去申请登记离婚。

而离婚协议说白了就是一个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的结果,效力仅及于双方当事人,如果这份协议一直只有两人知道,效力是不及于其他的。比如:你们已经有离婚协议后,认为双方已经离婚,与第三方重新结婚,有可能涉嫌犯重罪。

二、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对外公示的离婚证明

离婚协议只是办理离婚证的前提条件之一;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申请离婚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和离婚条件后,认为符合离婚的要求,按照程序制作的代表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证明。

离婚证具有公示的效果,效力可以及于第三人,比如: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借款,银行追讨婚姻另一方要求还债时,可以用离婚证来证明你们之间没婚姻关系,而免于债务。

比如:离婚后,想重新开始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出示离婚证,就可以证明你已经离婚,如果离婚证遗失,也有婚姻登记档案可供使用。

所以,需要明白的是,有离婚协议只是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真正的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做了离婚登记。达成离婚协议后要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是没有发生离婚效力,导致后面产生的债务和其他麻烦与另一方发生关系。

需要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同意离婚的判决,好点的法院可能会签发一份离婚证明书,使用更加方便。不管是离婚证,还是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都具有离婚的效力,而离婚协议却不具有离婚的效力。

一、未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所以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那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可以反悔。但是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离婚协议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但是法院不会依据离婚协议直接判离,而是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
二、已办理离婚手续,视情形而定
1.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可以起诉
2.双方协议离婚后,如离婚协议书中没有对探视时间、子女姓氏等问题进行约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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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仅仅是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上应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居民可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种办理前提是双方已签署好离婚协议,其法律后果是通过行政手段使离婚效力得到国家机关认可,其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则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再作出判决,才能督促当事人履行,若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则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就判决书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综上,协议离婚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离婚,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后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 本人的结婚证;(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一张纸是写的协议条件的,离婚证就是一个本子

一、定义不同:

1、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2、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二、法律效力不同:

1、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要办理离婚登记,因为离婚协议书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时没有效力的。

2、离婚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具有法律效力。

三、内容不同:

1、离婚协议书包括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2、离婚证包括子女安排、财产处理、结婚日期、结婚证证件字号、持证人姓名、发证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协议书

沒有领取离婚证,只有夫妻双方凭意愿写了一份协议书,完全不能算正式离婚。

离婚一定要经过法院,或去民政部门,经判决和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才能算正式离婚。

你们双方共同协商,所签署的协议书,法律上是不予认可的,属无效协议,这仅是我的个人看法,不当请指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协议离婚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他们的区别主要就是协议离婚是自愿自主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要通过诉讼然后到法院进行判决的离婚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去民政局离婚和自己签离婚协议是不是一样的?

答案肯定是不一样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去民政局离婚,如果是双方自愿的话,准予离婚。但是民政局必须是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子女和财产已经有适当处理的情况下,才能发给离婚证,这个离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自己签的离婚协议书是属于个人行为,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产生纠纷后,还是要通过法律层面来解决,如果仅仅持有离婚协议书再婚的话,是要犯重婚罪的。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我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此,去民政局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和自己签离婚协议是有很大区别的,必须取得离婚证才受法律保护,其他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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