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题主你好:小编个人认为不能构成“谋杀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第三百六十条,构成“传播性病”罪,
(图片来自网络)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判定。艾滋病(HIV)毒,目前还是不治之症,感染艾滋病毒(HIV)者在无症期内无特殊明显症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会传播给配偶、性伴侣,艾滋病毒(HIV)传播途径有三点,一是血液传播、二是母婴传播、三是性传播,
(图片来自网络)
在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的前题下,以报复社会、报复他人的心理,在不采取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去卖淫、或者与不特定多人发生关系,故意传播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首先,虽然网上很多恶意传播的截图不少已经被证实为谣言,但是生活中通过检索案例,的确也有这样的很存在
他们有些是通过约炮,交友来传播
有些就是通过卖淫来传播
在这里普及下,传播艾滋病面临哪些法律惩处。
在法律上,如果是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但是去卖淫或者嫖娼,进而让对方感染艾滋病的,除了本身卖淫嫖娼的罪名以外,还面临传播性病罪。
该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本罪关键在于,已经知道自己有性病,主要是指梅毒和艾滋病,然后针对的是卖淫和嫖娼这样的行为,也就是约炮,谈恋爱传染不算。
举例,a女知道自己得了艾滋病,但是依然为了钱继续卖淫,最终传染给了他人,那么她就是传播性病罪
法律实践上,其实这样的案例还真的挺多的。
很多人故意伤害罪停留在你打我,你让我受伤这个层面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就是为了伤害他人,故意给他人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他人也得了艾滋病。
那么定罪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该罪和传播性病罪的关键不同是,这个不限定是传播和嫖娼,并且表现的目的是故意。
比如a女知道自己有艾滋病,但是a女一直讨厌b男,于是故意和b男发生性关系,最终让b男也得了艾滋病,那么这就是故意伤害罪
该罪和故意伤害罪构成类似,也就是题目中说的故意传播。
也就是为了报复社会或者泄愤等目的,在知道自己艾滋病情况下,大面积的扩散给他人,危害了不特定的人数,那么面临的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关安全罪。
该罪放在这样的背景下,无疑都是造成了严重后果,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死刑。
最后,也希望大家为了自身安全,请注意安全性行为。
艾滋病是一种免疫系统疾病,可预防、可干预,但是治不好,其危害性大家都知道,很多人是谈艾色变,原因就在于此。
性作为艾滋病毒传播的三种方式之一,如果男女其中一方携带艾滋病病毒,而不告知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之发生了无防护的性关系,另一方则有很大几率被感染上。如果真的属于这种情况,那简直就是犯罪!
但是现实情况是,检测中心并无权利告知婚检的另一半。《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否则的话,轻则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面对这种情况,医生怎么办,难道不要自己的饭碗?对于这种情况,也只能由其本人告知其未婚夫了,假如她不告诉,只能道德谴责她,或者最多追究其故意伤害的责任,但这种惩罚,对于已经感染艾滋病的她来说,她能当回事吗?
从该条例来看,在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方面,显然是倾向于前者的,现实生活中也发生了这样的悲剧。2015年3月,一对年轻男女去民政局登记,随后到河南永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免费婚检,当时女方被查出疑似患有艾滋病,但院方和女方都没有告知男方,结果婚后不久男方就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
笔者以为,条例修改刻不容缓,生命健康权应当优先于病人隐私权,只有给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解绑,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将相关情况告诉感染者的另一半!
看到上面这个问题,张大夫感觉到很恐怖,23岁的花季少女,就这样进入了难以挽回的人生。不可否认,我们国家的经济发达了,很多方面已经和世界接轨了,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我想上面的问题,既是一个医学健康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首先,大家或多或少对艾滋病都有所了解。不可否认,艾滋病最近一些年有抬头的趋势。而感染HIV病毒以后,有一些患者可能会死于感染或者恶性肿瘤。其实,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艾滋病是可以控制的,如果没有传染,我们并不会感染HIV病毒。所以,是不是得艾滋病,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下面,了解一下,HIV病毒是通过什么传播的?第一,就是性交(包括同性之间、异性之间和双性性交)、血液传播(主要是通过吸毒人静脉注射用的公用针头和非法买卖血时的所接触血液的一些制品、还包括输注艾滋病患者的血液制品),还有就是母婴传播。
因此,如何能够避免被传染上HIV病毒?大家应该都能知道一些。第一,保持性伴侣的稳定性,不滥交,不嫖娼等。第二,远离毒品,不吸毒。第三,不参与任何非法买卖血液的行为,献血只到国家规定的血液中心。第四,到正规医院就诊,输注血液制品有保证。
其实,艾滋病,关键在预防,我想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就能够很大程度上保护自己。
作为专门管理和治疗艾滋病的专业医生来回答你的问题!
曾经有一例这样的案例,一个小偷患有艾滋,有次被抓了现行,就拿针头威胁现场群众和现场办案警员,最后在防爆武器的协助下将该小偷逮捕,最后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判决,虽然是艾滋病,和所有违法人员一样,受到了应用的惩罚。
我国关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相关法律有如下:
《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谢谢邀请!
故意传染艾滋病犯什么罪,主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份、行为、目的以及后果决定的。
我国目前有专门性的“传播性病罪”,而这个罪针对的是从事“性生意”的卖淫或者嫖娼人员。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而即便是艾滋病这种危害重大的传染病,在这个罪里面最多也就能判5年以下的刑期,并不是很严重的罪。
因此,这也能说明,虽然艾滋病这种令人谈之色变的病,在法律中并不认同其危害能和杀人等同,顶多算是一个不太重的重伤。
而非卖淫、嫖娼人员故意传播艾滋病,由于艾滋病是对受害者身体健康的伤害,因此,故意传播艾滋病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当然,在法律中,并不认同艾滋病是属于杀人等级的,因此,艾滋病一般顶多只认同对身体的轻伤或者重伤。
因此,一般对应的刑期也顶多在5年左右的样子,不会很重。
因此,不要想着在法律中会很严重,洁身自好是最重要的,否则你染了艾滋病,即便判人家死刑又能怎么?
报复人,而且还是肆无忌惮,有一种沾沾自喜似的变态快感,天欲其亡,必令其狂。
N年前,央视一个访谈节目:一个毕业于南京某大学的人,就职于一家大型国企,自己事业有成,妻子温柔,儿子懂事。看似完美的人生却在某一次邂逅后发生了质变。
那一年他去某省会城市出差,巧的是他一同学也在那,两个人酒足饭饱后就去了一个叫夜巴黎的夜店,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酒精刺激,让他们迫不及待的需要释放自己的冲动,于是一人搂住一个妹子。在意乱情迷之下,他甚至于忘记了戴套。
这原本只是一次无关痛痒浪漫的邂逅,然而世事难料,数个月后,他被检测出得了艾滋病,这下子天塌下来了,父母的骄傲,妻子的依靠,儿子的偶像变成了一个肮脏的人,而且染上艾滋病的方式又是那么不堪入耳。他痛不欲生,想到临死前也要找到害他那个女的,没想到那女的早就不知所踪,因为欢场中人大多数都是化名。
所以,不知道这男的接触那个女的是不是也有报复杀人的念头,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也不知道感染上了。所以,为人啊,还是洁身自好一点好,你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就不要放纵自己的情感。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需要共同偿还么?不还钱会影响对方的信用记录么...
2022-06-08 07:30:50 8人阅读
第一,劳动者有续签意愿。劳动者想签,单位拒绝签订,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承担相应的经理责任...
2022-06-08 07:30:50 4人阅读
2022-07-06
2022-07-06
律师主动电话与您联系,遇到紧急问题,直接沟通效率更高。...
严格三重认证
细分领域
城市分站
注册律师
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