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吗_人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48:47 人阅读
导读: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自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当事人举证的合法形式,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1、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符的,应该向司法机关提出重新鉴定,而不能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在侦察阶段还是检察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重新鉴定要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二十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如果是起诉前申请鉴定,那么选择的鉴定机构一定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鉴定结果才有效,如果是单方申请鉴定,那么在案子诉讼时对方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诉讼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一般由法院指定。

我们现在做的就是这个,因为一些平台需要证明,但消费者无法出具相关假货证明

猜测,题主讲的是伤残鉴定吧。

一般来讲,个人申请的伤残鉴定,法院认不认倒还在其次,关键问题是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认,理由很简单:程序不透明、不公正。对方不认,法院会允许进行重新鉴定。

为了避免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来讲,目前诉讼中的伤残鉴定程序是这样进行的:、

1、一方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2、法院审核申请理由是否成立,也就是说是否需要鉴定。多数情况会允许鉴定。

3、法院召集诉讼各方到法院,从法院认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当众抽签决定由哪一家进行鉴定。

4、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向鉴定机构发鉴定委托书。

5、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和申请人联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缴纳费用、商定鉴定的时间地点。

6、鉴定机构按约定进行鉴定,并在一个月内将鉴定结果送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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