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N+1并不是劳动合同法里的标准规范用词,只是人力资源中或职场中的一种行话!正确理解途径是看劳动合同法原文,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搜索到!给您一个最客观的建议:对于法律法律法规政策性等,您首先搜索原文,在网络上很容易找到,在这里回答您的绝大多数不够精准!请自行搜索下载劳动合同着重看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丶四十六条丶四十七条丶四十八条丶八十七条,看明白看透了就不上当了!
只有一种区别:离职性质不同。
2N意为着双倍补偿,原因在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
N意味着双方有主观、客观原因导致的离职,属于正常经济补偿。
包括:
1、双方协商离职。
2、无过错解雇。
3、经济性裁员。
4、企业违法导致员工主动离职。
5、非劳动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6、企业事实单方面终止合同。
N+1,其中的+1就是所谓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扩展资料:
N是指根据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经济补偿,每满1年则给1个月的工资补偿,+1则是公司没有提前30日告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你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中N的标准为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则是离职前上月的工资。我有一篇文章有详细写这个区别,关注我可自取~
劳动法没有那条规定2N+1,所谓的N+1,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不采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而采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法,这就是所谓的1,N则是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统一法人的其他公司执行财产_能执行有限公司法人的其它公司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