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领取抚恤金需要材料_丧葬费抚恤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31:41 人阅读
导读:退休职工供养亲属死亡领取丧葬补助费单位提供要件为:①《天津市养老保险其它待遇支付审核名册》②被供养人员《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职工供养亲属死亡领取丧葬补助费单位提供要件为:

①《天津市养老保险其它待遇支付审核名册》

②被供养人员《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④退休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⑤镇乡级政府供养证明

⑥单位供养卡片(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如果是夫妻关系还须提供:

A、单位供养证明原件;

B、职工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C、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乡级民政部门证明原件。

如果是子女供养父母多子女的关系须提供:

A、职工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B、供养子女单位提供供养证明;

C、其他非供养子女提供非供养证明。

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3、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4、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5、调出死者档案后,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至少要提供三种材料,而且要注意时间限制。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家人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呢?

根据人社部2018年出台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至少需要准备三种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

3、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你需要拿着这些材料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到地方的话,可能要求的材料会多一些,有的地方还会要求提供死亡职工的火化证明,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其遗属应当在60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应当向遗属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有人就关心了,如果说我一直不报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一直领取养老金呢?这个是要比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要划算呀。

这当然是行不通的,因为这属于骗保。根据规定,如果说遗属逾期不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停发基本养老金,并责令其退还多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拒不退还的,取消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资格。

能领多少钱呢?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全国并没有设定一个统一的金额,还是要看各地的政策,比如,北京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000元。

具体可以关注思之想之,了解更多地方政策。欢迎点赞留言讨论。

向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申领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法律文书;

2、火化证(符合其它安葬方法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或者捐献遗体证明;

3、申领人本人身份证;

4、申领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5、继承人委托申领人办理的委托书或者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

6、指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7、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参保人员去世之后,要想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除了要填写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以下几类证明及文件,缺一不可。(1)逝者的《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需要提供火化证明)(2)逝者身份证或注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抚恤金申请需要证明与逝者的直系亲属关系。且一直由逝者生前扶养;(5)若要申请将丧葬费、抚恤金发放至继承人银行账户,该继承人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并填写《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代缴代付)申报表》申报银行帐号。丧葬费和抚恤金是不一样的两笔补助费用,是针对在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期间死亡其家属享有的一种补贴。对工作期间不幸死亡职工的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不仅是对亡故员工家属的安慰,也是对其日后生活的人道支持。

退休人员去世,2020年还能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吗?相关的政策都是常态化的,不会年年出现变化,看来你是有点多虑了。不仅在2020年还能领,就是以后也能领,这属于参加社会保险以后,享受社会保险权利中的死亡待遇部分。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从国发(1997)26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之后,全面开始执行的,到了2005年,国务院下发国发(2005)3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做实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待遇享受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此,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相关的制度和文件规定精神,除了退休后要享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之外,在岗职工或是退休职工死亡之后,还要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死亡待遇主要包含了含了两项内容。一是丧葬补助金,二是抚恤金。作为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在岗职工死亡以后除了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外,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资金可以由家属继承,包括本金和资金利息;作为退休职工死亡的,也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部分,也可以由家属继承并一次性支付。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劳动法、社保法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具体实施细则都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来制定,总的原则是参照职工病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标准来支付。作为退休职工,死亡以后,要由家属带上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会保机构去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村社或是社区出具与死者生前直系关系的证明等。丧葬补助金一般是采用包干使用的原则,一般每人就是几千元钱,各地标准不一样,抚恤金是根据死者的缴费年限,直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人数,年龄等因素来确定,最高不超过15个月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去世以后,不仅2020年家属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后也可以申请办理,这是属于退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死亡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只要退休人员死亡了,不管是哪一年死亡的,其家属都是可以申请办理的。

办理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已故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并停发工资。 办理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1、死亡证明或因公牺牲有关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各街道办事处属下事业单位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已故人员所在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连同死亡证明或因公牺牲的有关材料送区人事局。由工资福利股计算抚恤金和丧葬费后,区直单位凭审批表到区民政局代领抚恤金和丧葬费并转交给其继承人,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学校凭审批表在该办事处财政所代领给其继承人,其它事业单位按拨款渠道支出。工资福利股将留存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同时根据单位报送的工资统发信息在统发软件作停发工资处理。 丧葬费标准为所在县级行政区上年度3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死者是在职人员的,以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抚恤金计发工资基数;死者是离退休人员的,以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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