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制和股份制_股份制和责任制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21:29:35 人阅读
导读:股份制和责任制并非两个选项!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实行股份制的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向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资本...

股份制和责任制并非两个选项!股份制 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实行股份制的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向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资本划成若干等额的股份,以股票形式上市出售。当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即成为该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在该公司获得经营利润后参与分配,得到红利的多少取决于其持有股份的多少。如果公司破产,则股东不但分不到红利,而且还将失去其借以入股的本金。股票持有人须承担投资风险,一般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股票买卖或作为抵押品。股份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限责任制向有限责任制变革和完善的过程。无限责任制规定,当企业破产清偿时,股东除用股本抵偿公司债务外,还须用个人财产按入股份额负担公司剩余债务。有限责任制则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责任,对超出股款的公司债务不负有进一步清偿的责任。 实行股份制,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因此,资本主义可以用股份制,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股份制公司的成立由三人以上出资的股权,设立公司董事会(局)主要管理结构。由董事会主席或董事长掌管,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独立出资,也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统管全面公司。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责任制现在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上市公司都是股份公司,但上市之前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上市的步骤第一步,引入券商、会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机构认为公司满足上市要求,进行第二步,股改---股份制改制,这时有限责任公司就改成股份有限公司,然后进入上市辅导期,这是第三步,然后递交申报材料,等证监会审批,是所谓的“过会”这是第四步,再然后就是发行路演,然后挂牌上市。我在公司参与股改,所以对此有所了解。

1)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把公司净资产分为等值的若干份。出资人按比例持有。比如甲乙丙3个人合伙成立1公司,甲出30万,乙出20万,丙出50万。一共就是100万,把100万分为100股,每股就是1万。那么甲乙丙的称呼就是股东,分别持股30,20,50股。并且有股票凭证拿在手里。

2)有限责任就是没有把大家出的钱变成股份。同样上例,甲乙丙就不是股东了,叫做出资人,甲乙丙分别占到30%,20%,50%。拿在手上的不是股份了,叫做出资凭证。

股份制比较起有限责任制,好处在于,把公司的净资产分成相同的一份份,有利于计算方便,这种方便体现在增资扩股,转让股份等很多环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股东人数,扩大企业规模。

不一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的《公司法》,我国的公司组织形式分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在我国,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

国企则强调的是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只要是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的,那就是国企。反之,如果是非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那就不是国企。

扩展资料: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

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

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企业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向国家财政上交股息和红利,间接提供公共服务。

如果由于特殊环境,这类企业不得不履行一些公共职能,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不过,在补偿以后,股息和红利不能免除。当然,通过约定和核算,二者可以相抵。

国有参股公司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家参股公司”或“政府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政府只是普通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人数、股权表现形式、设立方式等存在诸多区别,但个人认为,这些区别均不为本质区别,两者本质的区别是“人合”。

一、在分析这个观点前,先了解一下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两合公司三类公司的性质。

1、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的性质是:公司的经营活动取决于个人条件,其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的信用,不在于公司资本的多少,全体股东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资合公司

资合公司的性质是:公司的经营活动取决于公司资本,信用基础是资本的总额,以公司资本数额对外承担债务。

3、人资两合公司

人资两合公司的性质: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在股东的个人信用和公司注册资本信用两种因素基础之上。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是建立在股东间互有信任和股东个人信用的基础上的。而这个因股东个人信用使股东相互产生的信任,本质就是“人合”。在这个“人合”的基础上,通过“资合”这种形式,股东间分配股权比例,认缴资本,成立公司,开展经营。在我国的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资两合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取决于公司的资本,其信用基础是注册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信用。在我国的公司法下,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没有“人合”,有限责任公司不太可能成立。“人合”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其他的区别,是建立在“人合”这个本质区别基础之上的。

公司制企业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尤以股份制企业为典型。股份制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这两种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发行股票上市。股份制企业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以一定的形式共同出资、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作为现代企业,它必须是法人企业。法人企业作为一个完全不依赖于它的投资者而独立存在的主体,它占有和支配企业全部财产的经营权和营运权,拥有企业产权,承担企业的债务和债权,能独立地同其他和个人发展各种经济关系。它像自然人一样,在法律上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它能以本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户借款,对外订立合同等。它的全部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企业法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已由原来意义上的企业主转化为企业股份持有人,股东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仅限于他所持有的股票权,他不能要求退出企业,只能进行股权的转让。这样就为企业的稳定经营提供了保障。股份制企业是以发行股票方式吸收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在所有权不变前提下,把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股份公司是一种通过发行和购买股票的方式集资经营的企业。股票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股东可凭股票取得公司的利润分配。股票是它的持有者向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并有权取得股息收入的凭证。股票可以买卖,有股票市场。股东无权退股,只能将股票在股票市场上出卖。股东还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定期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讨论决定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并选举董事会来负责企业的管理。由上面两个定义可以看出,股份制企业不一定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可以实行股份制。而股份制企业也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说的是股票在交易所(市场)上流通交换的公司,很多股份制公司的股票没有在交易所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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