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损失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_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0:43:35 人阅读
导读:一般来说主要有三大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三大条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理赔。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其包括: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大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三大条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理赔。

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其包括: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第二:“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疾。

第三:“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疾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素有两个,一是归责原则,二是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指各种具体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二:①具有违约行为。②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指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时,在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需具备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说明:(1)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2)实际履行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或者可行。(3)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两个构成要件:①受有损失;②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你好,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遇到威胁船货共同安全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船长为了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而造成的特殊损失或支出的额外费用。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危难真实存在。

② 危难必须威胁共同的安全。

③ 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合理的、额外的。

④ 挽救措施最后一定要有效果。共同海损的分摊(ga contribution)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均为使船舶、货物和运费免于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而,不论损失与费用有大小,都应由船方、货主和付运费方按最后获救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称为共同海损的分摊。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主体  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应注意的是,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二、过错  主观故意或过失。在刑法上故意或过失是判定行为人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民法上故意和过失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素;在行政法领域,实施过错推定的方法。

三、违法行为  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是既联系又区别的,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而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违法的构成为条件。

四、损害事实  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人身、财产、精神三方面。损害应当具有 确定性,即是业已发生的而不是即将发生的,损害必须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和公众意识予以认定;有此责任的承担不以实际损害存在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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