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等;影响容貌,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等;头面部损伤致;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颈部损伤致癫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盆部损伤致: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子宫全切。
3、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一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等,外阴、阴道损伤致授痕挛缩,阴道狭窄,功能障碍。肢体损伤致,一手掌缺失5%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等。
如果是在保险产品的领域内评定伤残等级,主要适用的是人身保险的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确定伤残等级主要依据伤残程度对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害造成的影响。以胸廓的伤残等级为例,其中胸部有十二根肋骨骨折的会鉴定为八级伤残,有八根肋骨骨折或者四根肋骨缺失的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而有两根肋骨缺失或者四根肋骨骨折的会被确认为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4 伤残的评定原则
4.1 确定伤残类别:评定伤残时,应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
4.2 确定伤残等级:应根据伤残情况,在同类别伤残下,确定伤残等级。
4.3 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应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
4.4 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2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两者的适用范围、鉴定主体、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均不一样。
职工伤情稳定后,应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受伤情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
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
应该可以评到八级。
参考2013最新工伤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