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有限公司设立条件_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12:45 人阅读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包括应该有50人以下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包括应该有50人以下的股东;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有明确的住所、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国有独资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扩展资料: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解释: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解释: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五)有公司住所。 解释: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同时,在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应当具备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

如果不是有行业特定要求的公司(如银行、保险等),只是成立一家小公司,所需条件非常简单:


(1)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人数需要在1~50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发起人2~200人;


(2)认缴的出资


(3)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


(5)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前置许可(如需)


(7)办理设立登记

想公司注册,您必定要挑选公司注册的类型,但是在注册公司前,您必定要知道各个类型都有什么要求,接下来事代办小编给解说一下有限公司注册的5个条件。

1、有契合公司章程规则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般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则,但法令、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2、股东契合法定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树立。只要一个股东的,也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有公司居处。挑选公司居处地应当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包含税收优惠方针或财务扶持方针、监管环境和行政效率、当地政府对企业融资和上市的支撑、工业集合效应和立异创业气氛。

4、要有公司称号,并树立契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组织;  

5、股东一起拟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注册称号和居处;  (2)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  (5)股东的出资方法、出资额和出资时刻;  (6)公司的组织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求规则的其他事项。  整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