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规定签劳动合同的时间_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3:04:38 人阅读
导读:聘用制教师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并参照在编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聘用后...

聘用制教师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并参照在编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聘用后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兰州市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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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大伙都知道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也都有明确的说明。

但对于劳动合同一次应该签多久,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多久,说极端点,理论上,就算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只签一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说有限制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就是试用期的约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有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然后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以前大部分比较按照一年、三年、无固定期限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入职第一次签1年,主要是对员工不了解,所以只签1年,第二次签3年。

但现在很多公司喜欢采用三年、五年、无固定的方式,因为虽然第一次签三年,但大部分员工离职都是在三年内,所以签三年和签一年没什么区别,而一个员工如果在公司做了8年,基本上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总的来说,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合同最起码签一年以上。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最少签多长,但规定了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自建立劳动关系起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该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究竟在一个月的哪个时间段签订比较有利,一般应该在入职建立劳动关系起一星期左右,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了初步的磨合,也接受了入职培训和岗位须知后,劳动者因为对企业的初步了解而可以对自己的劳动合同签订进行充分的考虑和斟酌,也充分表示了企业对劳动者的尊重。这样的合同签订会让劳动者对企业留下较好的影响。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定之日起下月承担双倍工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是对用人单位在一年后都视同签书面合同的一种惩罚。 根据这些规定,可以视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及时补签劳动合同的话,还得支付双倍工资。 及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主张自用工之日起下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11个月)不冲突,主张双倍工资仍然有效。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的话,那最多也只能签两次,就再也不能一年签一次了。

这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是每一年签一次,那到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再一年签了,而是要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的支付工资,这是站得住脚的。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说最多只能签两次的原因了。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做特殊的要求的,完全是由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可长可短,只要保证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对应的试用期月份相一致即符合要求,所以,相当于说前面两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单位想怎么签就怎么签。

通常单位的操作情况是,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时间比较短,比如说一年,这样员工在刚入职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合格的情况能及时的在合同到期后及时地终止合同,不至于有更多的劳动纠纷产生。

而第二次签订的期限则要长一些,比如是三年,甚至5年、8年,这样是因为第一是单位已经了解了员工的能力,不存在要做进一步的考察,第二是为了避免到第三次续签时就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一般还是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比较忌讳的,能不签就不会签,所以就会在第二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上设限,以保证合规合法。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多久一签签多久,前两次由单位说了算,到第三次就要按制度来签订无固定的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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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问题我的给您的建议是: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必须在入职三十日之内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论是否在试用期,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入职之日起次月需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最高是一个月,入职一年未签订合同,则应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风险很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日期是从发生工作日那天签起,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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