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虚假诉讼_对于生效判决的虚假诉讼该怎么办?该如何追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17:40 人阅读
导读:当遇到虚假诉讼时,客官你别慌,至少有五条路供你维权:一、申请上级法院领导复议。二、申请再审。三、向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四、向纪委监察委举报。五、去上级有关部门逐级...

当遇到虚假诉讼时,客官你别慌,至少有五条路供你维权:

一、申请上级法院领导复议。

二、申请再审。

三、向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四、向纪委监察委举报。

五、去上级有关部门逐级上访。

当事人可把真相和诉求公之于众,寻求正能量的帮助,如山东辱母案、于欢案等案得以逆转,靠的就是媒体的监督和众多网友的呼声。又如正在热议的云南退伍女兵唐雪反杀醉汉案被炒得沸沸扬扬,虽在审理中,也足以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摊上这种事注定会劳命伤财,精神上还要承受极大的打击,所以当事人要冷静,采取经济有效的方法去信访,做好打长久战的准备。

总之,当事人要妥善保管好证据,同时要寻找有利的证据,还要学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我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关于本罪,注意情形如下:

一、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该罪的,要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主刑。

二、以虚假的事实提起刑事诉讼,则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题主所成的篡改部分事实依旧属于捏造事实的情形,根据其妨碍案件审理的程度来判断,如果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样会构成本罪。

四、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认定,具体列举一些情形: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骗取夫妻另一方财产

2、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的

3、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

4、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5、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6、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

7、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在执行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五、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本罪,从重处罚

六、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堅決申訴,直到問題解決,永不放棄,堅持到底!

[如何界定♦如何报案]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何界定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是《解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解释》明确,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负责人就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复中,明确提出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如何界定虚假诉讼罪说得很清楚:

第一,虚假诉讼犯罪仅限于“无中生有型”行为,即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民事纠纷的情形。如果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行为人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构成犯罪的,可以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者妨害作证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捏造事实即可以是积极行为,也可以是特定形式的消极行为。行为人隐瞒他人已经全部清偿债务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债务的,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第二,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表现为“单方欺诈型”和“恶意串通型”。刑法中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虚假诉讼行为并不完全等同,除了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之外,一方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对方当事人败诉,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等目的的,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第三,民事执行程序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以捏造的事实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执行,同样可能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需要采取刑事手段予以规制。实践中存在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均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第四,为了突出打击重点,方便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和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罪,《解释》对实践中常见多发的夫妻债务认定、以物抵债、公司债务、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企业破产、民事执行等类型案件中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作了列举式规定,并在兜底条款中对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应当如何界定作了进一步明确。这种规定方式属于不完全列举。从理论上讲,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可能存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民商事案件中。实践中,需要根据刑法和《解释》的规定予以正确理解,准确适用。

二、如何报案?

问题中虚假诉讼是否可以直接报案?答复很简单:当然可以直接报案。难在去哪报案?如何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虚假诉讼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虚假诉讼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控告。也就是公安局和检察院都能根据管辖受理立案。

然而,虚假诉讼都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发生的,法院在某种意义上属于被欺骗者、受害人,虚假诉讼罪的启动者由法院发起最合适,但法院由于缺少相应的侦查手段,很难查明案情。目前,虚假诉讼案件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恰恰在报案环节,公安直接立案有可能插手法院的民事审判;法院直接移交公安处理,又面临着要承担否定自己民事判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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