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车祸 怎么赔偿_上下班途中出现车祸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7:58:28 人阅读
导读: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这种情况,按工伤赔偿。如果受伤住院,对方交强险赔偿,不够的话,三者险赔付。如果还买了意外险的话,还可以申请意外险赔偿。

交警说的是实际情况,既然责任判定是同等,电动车应该算非机动车(有的情况下电动车也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则对方的修车费,你妈这方当然需要支付(按照4:6开,对方六成,你妈这边四成。也就是说你妈需要支付对方修车费用的40%)。同理,你妈所骑的电动车的修理费用,如果未超过2000元,对方交强险全额支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对方支付其中的60%,你妈自己承担40%。

理赔的事情,不知道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否已经介入,如果已经派出了理赔员,那么交强险的一万元医疗费用,应该已经支付完毕。剩下的治疗费用,你这边需要自己筹集,当然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让对方也先支付一笔。不过显然,这件事情能否协调成功,和双方的调解意愿以及对方的经济能力有关系。即使对方经济能力可以,他依然有很大的可能将事情推给保险公司去处理,将理赔事宜延后。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妈这方势必非常被动。所以,这个时候,你方得求助于法律的力量。

一是向交警大队申请行政调解,争取由对方预付一部分治疗费用。这个时候要注意,不可操之过急想一次性将此事处理完。因为根据你的表述,你妈所受伤情有可能评上伤残,这就有可能争取到一笔伤残赔偿金。当然,评残时间根据伤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二、也可申请当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好处是不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时间,且调解成功的案件,一般能够更迅速地收到赔偿费用,这样能节省非常多的时间精力,也能缓解治疗费用的紧张情况。

第三、实际上你方可以尝试向交警大队的上一级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有一定几率变成主次,但不是绝对的。

第四、你提到你妈是在上班途中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对方是否也是在上班途中呢?如果是,那对方就是在实施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其工作单位也需承担民事责任(雇主责任)。

第五、同样的道理,你妈既然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责任在主要责任以下,当然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是各项费用如何计算的问题,这个建议你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免费法律咨询,做到心中有数。

感谢邀请,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知你说的是你被别人的车撞伤了还是你开的车撞伤了别人即第三方;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你本人受伤,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你驾驶的车辆造成别人的受伤即造成第三方受伤,第三方的责任将由交警按《道路交通法》进行责任判定。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受伤确定,有相应的规定,必须按照正常的路线,在正常的时间范围内出现的受伤,才能确定为工伤,如果由于某事耽搁了回家或上班的时间,对于这超出正常时间上下班途中的受伤是不予认定的,请注意这个时间点。



要看你是不是回家的轨迹,严格上说肥胖,亚健康都算工伤,这要求工伤部门的鉴定。

首先要说下,员工如果是有缴工伤保险的,公司只是为员工申报工伤,但是工伤认定和赔偿是由人社局来完成的,不是由公司认定或是赔偿

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法条来看,但是工伤认定前提是,人社局官方还要审查3个点:下班时间、行驶路线是否合理、事故发生地点;

1 审查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首先,关于下班时间是否合理问题,是需要判断劳动者下班时间是否合理,并不能单纯地以发生伤害事故时间距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长短为依据。合理时间通常情况下是指职工为了正常上下班,在必要时间内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地之间的时间。衡量合理时间要综合考虑工作地与职工住处之间的距离、路况、交通工具、季节气候变化等因素。

2 审查下班行驶路线是否合理

其次,关于下班行驶路线是否合理问题,合理路线通常情况是指职工住处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之间必要的路线。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并非唯一、固定的必经路线,也不限于最短路线或者用人单位指定的路线,只要职工为了上下班的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径上,都应属于“上下班途中”。

3 审查工伤发生的地点

这点就特别好理解了,如果不是在第2点提到的下班行驶路线合理范围内的,那就很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了。

工伤认定是需要审查这3点的,我认为公司可以为员工申报工伤,认定和赔偿就交给相关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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