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眉首部分的位置应该在_公文的三大组成部分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1:56:26 人阅读
导读: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1997-2012),公文从眉首至文尾依次共有以下18个要素:公文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1997-2012),公文从眉首至文尾依次共有以下18个要素:公文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附注、含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印章、页码。

公文的三大组成部分是眉首部分、主体部分、版记部分。

【眉首部分】

公文份数、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部分】

公文标题、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公文生效标识(单一发文印章和联合行文印章)、附注

【版记部分】

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的位置

【公文】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1.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排列。

2.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3.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位置在文首部分的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格。

4.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表明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的标志,位置在文首部分右上角第二行,两字之间空一格。

5.公文分数序号

公文分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6.签发人

上行文需要标注签发人姓名,位置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眉首部分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公文的书面格式分为眉首、主体和版记三大部分文首部分俗称“文头”,“版头”,因是用红色套印,故又称“红头文件”主要包括:

一、与行政机关公文的区别 1、党的公文文种有14种,与政府公文不同的有以下4种(决定、意见、通知、通报、决议、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公文格式:目前,党的机关大多仍沿用16开型(260mm×184mm),中央办公厅文件规格约为:天头为41mm±1mm;地脚为25mm±1mm;订口为23mm±1mm;翻口为23mm±1mm;版心为194mm×138mm(不含页码)。

一般每面排20行,每行排25个字。

钉锯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

党的机关公文,标题要用发文机关名称或规范化简称,文尾盖章处要也要有发文机关名称(或规范化简称),落款日期为阿拉伯数字,除会议纪要和印有版头的向下普发的公文外,应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公文有附件的,主题词应标于文件最后一页(有表格的除外)。

二、党委、党委办公室公文主要版头及适用范围(一)以我县为例,中共大英县委文件(大委发〔20××〕××号)(二)中国共产党大英县委员会( )(大委〔20××〕××号)(三)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文件(大委办〔20××〕××号) (四)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委办〔20××〕××号)(五)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发电(大委办发电〔20××〕××号)(六)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信笺(大委办函〔20××〕××号) (七)中共大英县委××部文件适用于除办公室以外的党委部门(八)会议纪要 主要用于记载县委领导主持召开的特写范围内的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事事项。

三、行文原则(一)“少而精”的原则。

(二)党政分工的原则。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公文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

公文中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附件说明公文正文中有些内容,如图表、名单等,如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的联席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

这时需要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而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

附件说明位置放在公文生效标识印章之前。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格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说明,即“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注(如附件:1.XXXX),然后标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1、附件2)。

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有序号的还需标序号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