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_有限责任公司分有自然人投资和控股?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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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独资;出资方为一个自然人出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东;指至少有二方共同出资,其它自然人出资共点有51%以上股份,也有可能全部为自然人出资。

谢谢邀请。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种类型的公司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下面详细说明各种公司及税收类型。

我们较为常见的与个人相关的组织类型有三种: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简称个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

  1. 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登记(经营的时候可以自己干或者全家一起干)。交纳个人所得税。很多时候由于经营规模小,也没有建账的能力,都采用核定征收(税务机关规定比例征税,一般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2.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由个人全资拥有。个人对企业事务有决策权(老板自己说了算),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它不是法人,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很多时候也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行使决策权(还是你说了算,但是要签字备案),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它是法人,交纳企业所得税。既然是法人,那股东和公司的财产是要严格划分的,每年都要编制会计报表,还要经事务所审计(不能傻傻地分不清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

    在公司设立之初,确定好公司类型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因为不同类型的企业纳税不同(包括一些税收优惠),同时最初股权结构的设计还会影响到后期的公司发展。所以,当我们要设立一家公司要首先考虑好很多关键因素,比如是自己设立企业还是合伙创业(单干还是抱团)?自己设立企业选择哪种形式(小打小闹还是要大干一场)?以自然人持股好还是法人持股好(考虑后期分红)?是实名持股好,还是代持好?(有没有上市的梦想)等等。在一开始就要根据战略规划做好税务筹划。因此多了解些企业形式和税收法规有利于做好长远规划(未雨绸缪)。

    以上个人观点希望能够解答到问题,如有疑问欢迎留言区评论。

工商机关“查处”有限公司,是否要处罚的?我给你分析一下:

工商处罚股东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股东抽逃出资。作为一个3万元的公司,我感觉不可能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

其余的处罚全部是针对公司而言的,也就是主体是有限公司,不是股东。

依你所述“我之前借身份证给一个朋友(公务员)在北京注册了一个3W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涉及提供虚假材料,最多对公司是5-50万元罚款、吊销执照。但是这种定性一般不敢定的,“你的朋友帮忙管理”也是正常的。公司就是你和另外2个股东的,至于谁具体执行事务,工商局是管不到的。

要区分情况来确定公司责任和出资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这涉及《公司法》相关内容。

法条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3条:

  •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63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理解以上法条意思

  • 股东出资完毕后,即丧失个人对财产的所有权。
  • 股东的风险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数量为限。对外承担公司债务时,原则上不用额外动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一人公司的出资人,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之间的资金随意划转,无法区分经营款还是私人用款,一旦发生债务风险,个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小结一下:一个人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200万,如果为了用钱方便就随意在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之间转账,无法证明是否为公司正常的资金用款,如果外面欠了500万,公司设立人就要掏500万进行赔偿。

所以,一旦成立有限公司,各种操作都要正规,避免扩大风险。



怎么操作能隔离风险

  •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除非有特殊用途,否则注册资本不宜过高,避免发生债务危机掏空自己。
  • 一旦注册有限公司,不要在用钱的时候太随意,避免财产混同。
  • 虽然钱都是自己的,但是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人是自然人,是两个主体。将来公司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比较麻烦,所以不要闲着没事开公司摆谱。
  • 所有账目一定要清楚,要有记录,要合法合理,该留存在票据一定要留。
  • 不要把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重要物品借给别人,万一有人用公司干坏事,谁是法人代表谁就要承担所有后果。
  • 如果是正经做生意,一定要请专业的律师做法务顾问,别心疼钱。至于找哪个律所,自己决定吧。我是觉得好律师比律所名气更重要。



总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正常情况下以设立人认缴出资额对外承担债务,但是无法证明自己的钱和公司的钱在往来账目上操作正规的,就要用个人财产补充公司对外的债务责任。所以,想赚大钱,一定要养成好习惯。记住一句话:“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楼上有人说可以用你注册的公司去控股你继承的公司。其实这样是不行的。按照《公司法》规定,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你可以这样操作,先把你自己或父亲的公司增加股东变成非一人有限公司,然后再去控股另一家。

自然人独资公司和自然人控股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一般而言,无论是自然人独资和自然人控股公司,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二者在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组织机构及责任承担上均有明显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你后面注明的那就是自然人了。没有什么区别,完全一样的。承担有限责任。

自然人控股:

自然人控股是指有自然人控制公司的股份,从而对公司进行控制的一种方式。

  1. 一人有限公司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法定最低发起人数为2人。
  2. 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条:2014年最新公司法全文 第二章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3. “一人”指的是一个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独资指股东是自然人,法人独资指该股东是法人(即企业)。
  4. 一人有限公司的管理结构可以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和股东不是一回事,股东只有一个,董事有多少个由股东决定。
  5. 税收上,一人有限公司和普通有限公司一样,缴纳企业所得税。分配股利时的,向股东收个人所得税。
  6. 前年的问题就不要再邀请了。

谢邀。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公司是没有这个限制的。据此,你问的这种情形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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