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拆小产权房的补偿_小产权房拆除有补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0:35:50 人阅读
导读:村部盖章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如何补偿?这个问题问得好,估计农村居民特别是城效居民,或者项目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会遇到这种情况。如果要拆迁的小产权房属...

村部盖章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如何补偿?

这个问题问得好,估计农村居民特别是城效居民,或者项目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会遇到这种情况。

如果要拆迁的小产权房属违章建筑,即使村部盖了章,也会拆掉,一般不会补偿。

如果不是违章建筑,一旦遇到拆迁情况,要积极配合拆迁指挥部及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拆迁工作组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表达自己的补偿意愿。提出的补偿意愿,应有依据可提供,具有可操作性,不要漫天要价,或提不可实现的意愿。补偿的方案,一般会有三种:

1、货币补偿。根据小产权房的评诂价,考虑装修等因素,进行货币补偿,补偿标准结合当地的房价考虑。补偿一般是补偿地上房屋部分,土地可能不会考虑补偿,因为是村集体土地。

2、异地安置建房。小产权房拆掉,异地安排一地块新建房。领拆迁补偿,自己出钱建新房。

3、置换不拆迁的小产权房。一般按1:1.2左右的比例安排置换,如原来小产权房是100平方米,置换为120平方米。领拆迁补偿,自己出钱购买拟安置的小产权房。

购买的合同无效,不会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样的待遇。不是本村村民只能拿到地上物的补偿款。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当然,也并无购房合同。关于小产权房被拆有没有补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村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小产权房被拆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但是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被拆时不能得到补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小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存在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3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4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5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6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其一,广州小产权房被拆迁,如果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审批与同意,那么针对该小产权房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依照当地的补偿政策来补偿或者是建房成本价。

其二,如果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与同意,那么针对该小产权房,最高是能得到建房成本价,严重的话,可能是涉及违法建筑,一分不补。

其三,小产权房是无房产证的!与有房产证的原有房主来争夺的几率是很渺小的!如在购买之前签订了协议!来与相关部门申请还是可以同意的!


那小产权房拆迁,该怎样补偿呢?下面在明律师来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亦不同与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严格意义上讲无权转让、出租,不具有合法性。从这个角度上讲,小产权房也许不能百分之百被直接认定为违建,但也的确存在很严重的权利瑕疵。


小产权房存在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它的价格非常便宜,往往同等地段的小产权房的价格是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用于出租时的租金也同样会偏低。那么当它面临拆迁时,小产权房是怎么补偿的呢。


我们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附着物与青苗一起,其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规定。具体到实践中,各个地方的拆迁安置补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另一种是房屋安置,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


小产权房在拆迁时也要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按照拟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这样的程序步骤进行。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更多的是一种“如意参考图”,实践中若真的遇到针对小产权房的征收拆迁,这类房屋完全可能被认定为“未经登记的违法建筑”,进而遭遇不予补偿或者只给予建筑成本等极低的“适度”补偿的结局。且这种补偿有可能只针对建造者,而不涉及后续房屋的购买、承租者,因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都可能依法被认定为无效。若真如此,对于涉案小产权房的利害关系人而言,绝对堪称悲剧。当然,这最终要看政策。


在明律师要提醒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人,由于小产权房在拆迁时有巨大的拆迁利益,绝大多数的原房主在拆迁时都会反悔,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一旦被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则会大打折扣。但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本集体与非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简言之,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而言,小产权房还是不碰、不买、不租为好,否则一旦遭遇各种变故,自身的权益是很难得到保障的。在决定购房或者租房前,一定要仔细审查所涉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避免在权属状况不明确的情况下草率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或者交纳预付款、定金。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