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么办_签了劳动合同没买社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1:31:44 人阅读
导读:以前叫员工买社保,员工不愿意的,早就应该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员工解雇,这样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用搞到现在这样麻烦。现在公司确实没有给员工缴纳社...

  1. 以前叫员工买社保,员工不愿意的,早就应该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员工解雇,这样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用搞到现在这样麻烦。
    1. 现在公司确实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就会追责公司补缴社保费用,这是逃避不了的。
      1. 如果员工只是要求补缴社保,那只要补回离职前一年的社保费用就可以了,就算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追偿时效也只到一年前,一年之前的追不了的。
        1. 如果员工是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合同的。那不仅要补缴一年社保费,还要支付在公司工作年限的补偿金。10年的话起码要支付10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这样补偿费用就多很多了。
          1. 如果是第4种情况的,最好是咨询律师,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补偿更少的。

网友你好,我是树皮哥,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激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以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接触劳动关系,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感谢支持;

公司有社保,只要待遇好,没有克扣和强制加班,工资按时发放,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自己想法,如果公司坚持不签合同,可凭有关其它凭证向劳动局提出主张,一般不要把矛盾激化。

除非有一天公司无条件辞退你或以不正当理由处罚你,那你就可以到当地仲裁部门,提出申诉,主张自己的双倍工资赔偿及其它权益补偿/

在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1、提供工卡、厂牌(最好有盖人事行政章或公章)

2、提供工资条(最好有盖财务章或公章)

3、向劳动部门或当地街道办投诉(投诉处理表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也有被推翻的先例,本律师就经办过一起劳动者利用投诉处理表立案仲裁,但经本律师应诉答辩,仲裁委员会认为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从而驳回劳动者申诉的案例,浏览该案例详情)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旦虎测臼爻铰诧歇超忙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在工作单位上班,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该怎么办?如果说你在工作单位上班,那么是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就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既是按照全日制的形式来用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去缴纳社保待遇,那么很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首先我们就应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因为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是我们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来缴纳社保,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所以说违法行为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最终的后果可能都是要无条件的来补签劳动合同和补交基本社保。

那么我们首先应该和企业单位来面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面谈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比方说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都是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并且可以得到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缴纳社保的待遇。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交社保,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不合法的。从你个人来讲,对你影响会很大。

我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第一个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只是与我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也没当回事,只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单位就是临时的,不交就不交了。没想到在这个单位里,一干就是四年半,到快五年的时候,申请离职。后来参加入编考试成功了,但是因为那四年半没交保险,人社部门不给认定工龄,哪怕是有劳动合同也不行。

因此,还是要尽快让公司给缴纳保险。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给缴纳。如果是公司困难,是不是可以保证给你以后补缴。如果公司就是不缴纳保险,那这种公司你还是别待了。你也不需要担心签订过劳动合同会不会支付违约金之类的,因为公司不缴纳保险的话,这种行为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以此提请劳动仲裁甚至走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方的过错,你不会为此承担违约金。

找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征缴机构投诉举报。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未足额缴纳”、和“未及时缴纳”的,未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适当减免经济补偿;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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