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占用盲道停车怎样处罚_交通法中规定长期占用盲道经营如何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7:00:24 人阅读
导读: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长春市交警支队绿园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和车宣科长王浩针对长春市内道路停车问题,为广大读者进...

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长春市交警支队绿园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和车宣科长王浩针对长春市内道路停车问题,为广大读者进行解答。在热线中,许多读者针对有车辆占用人行道或是盲道停车的问题进行反映,一起来看看他们怎么说,哪些是对你有帮助的。

  1.市民张先生:几日前,出去办事将车停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会路口附近,20分钟后回来,发现车被贴条,询问路口附近是否允许停车?

  绿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路口30米以内,公交站点内、消防口,这些都是禁止车辆停放的。车主也不能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另外,机动车也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

  “现在一些车主出门,发现目的地没有停车位,就会随意将车停在草坪上,这样也是不可以的。”刘跃春说,道路上不允许双排停车,尤其孩子上下学期间,一些学校门口这样的情况还是会比较常见,这样是不可以的。

  2.市民王女士:自己的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有时想在路边停车还不知道是否允许,询问到底什么样的道路可以停车而不被罚?

  绿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随着长春机动车保有量突破百万,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城市道路两侧停车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如果将车子停放在人行道,会阻碍行人的正常通行。当人行道无法正常通行,行人就会与机动车抢道,行人的危险就会增加。”刘跃春说,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驾驶员要避免在人行道上、盲道上停车,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停车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市民所去的地方停车不方便,或是停车场离目的地较远,建议市民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市民李先生:在长春市一些人行道上、盲道还是会看见很多“死车”停放在那,特别影响市容环境,怎么能处理掉?

  绿园区交警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经对全市重点街道进行停车秩序的管理,也就是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其中就包括街道停放的一些“死车”。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会将这些‘死车’清理掉,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指标,民警会主动联系车主进行报废流程,把行车和停车的空间释放出来。”王浩说,同时民警也会对管辖路段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后充分利用单位、小区的停车供需错峰时段将居民停车和单位停车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停车时间和空间的资源利用最大化。

盲道是指具有无障碍和明显凹凸感特点的,主要为盲人通行提供便利的道路设施,机动车因乱停而占盲道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机动车占压盲道,按违章停车来处罚处200元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人与人之间需要关怀,占用盲道应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是“盲道”,所谓“盲道”即是方便盲人出行设置的无障碍通道。我国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人行道,应按照规定设置盲道”,那么,“盲道”缕缕被占到底是为什么?

首先,在百姓中宣传力度不够,对盲道没有更深的了解,从而无意识地占用了盲道。另一方面,纯属个人道德、素质问题,没素质、没有道德底线,为了个人方便,随意将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在盲道上,更有甚者,占用盲道做生意,“盲道”变成了“忙道”,给盲人出行设置了障碍,带来了麻烦。还有人说“设置盲道就没见盲人走过,这是对交通资源的浪费,应该取消盲道”,这些都是对盲人的无视与冷漠!

个人观点,我认为:要建造一个人性化的、和谐、发展的社会,应该合理设置盲道,不要任意占用盲道,对占用盲道的行为,有关部门要给以严厉制裁,每个公民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停、不占盲道,多一点爱心,让盲人生活的更快乐!


泻药。原因就是中国停车位供应严重短缺。停车需求是刚需,有车一定会找地方停车,一旦车位不够,很自然的必定会有违规停车的现象。占用盲道只是违规停车的一种而已。解决办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平衡停车位供需。只要停车位供不应求,违规停车就一定会存在,再怎么严惩都没用。

  1. 按现行规定,纸质罚单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的。

  2. 过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的。

  3. 是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可以异地缴纳的。

  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

  5.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6.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7. 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