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邀!这方面我无专业知识!也没有过上班经历。这个问题按照个人理解,应该不存在补偿问题,当然,如果之前的合同中有注明,那又当别论。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谢谢!
谈好赔偿可以离职或者拒绝离职。
都以为是专家,没一个说到重点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两次就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签第三次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如果不是个人严重违法违纪或者造成公司巨大损失,公司都不得辞退,直到退休或者公司倒闭。你离职了再签就不叫续签了,自然也不会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开除你也就是赔几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的老员工不思进取,天天混日子养老,不给公司创造价值,这是老板最忌讳的。
现实情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明明用人单位不想使用这个职工,还进行劝退。要求职工自己写离职申请。这是违背劳动者意愿的,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题目所说的违法情况更加严重,还没有缴纳社保,通常来讲也不会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首先看职工的意愿。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需要得到经济补偿金,而是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但是一定要用人单位提出。
如果是职工本人提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确实职工本人也可以提出,然后再申请经济补偿金,不过只是一倍的。
采取的主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职工申请离职。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时间,可以得到三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超出部分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超出半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同时,劳动者应当像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补缴完毕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金待遇。
另外,还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被浪费了。如果我们在就业一年内提出的话,双倍工资就可以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但是已经工作三年,已经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超出劳动仲裁的一年时效了。劳动监察时效是两年,应当也超过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违法单位最好要及早维权,如果是工作满一年,刚刚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至少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拿。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我肯定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拒绝写辞职书!既然公司都已对自己不仁,我凭啥还要写辞职书啊,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主动申请辞职,公司将不会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题主在公司工作了5年,则公司应该支付你5个月的月工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N个月经济补偿金,N是表示在公司上班工作的年数。
所以,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长,一旦写了辞职申请书,那将损失几千上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必须要坚持拒绝写,否则,可能会损失较重!
因此,这就要求劳动者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如果是协商解决不成,便可能会走仲裁和法院诉讼,到时候需要我们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的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每月为你支付的工资条,上面有一个具体的工资明细,凭此工资条与公司协商沟通,将彼此交协录成音频或视频(只要企业拒绝你的要求),这将是增强证明公司违约的证明。
这些资料如果到了诉讼阶段,将会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①、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②、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最好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只要是出入不大,最好接受;如果题主的工作时间较长,补偿金数额较大,则该仲裁的必须要走仲裁,不成功时该走法院起诉就走起诉程序!
假如公司已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保费,还可以去申请领取失业金!不过千万要注意:必须是公司为自己按时缴纳社保,否则将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如果想领取失业金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满1年失业保险金,而且还不能有任何欠费不良记录,这是最最根本的条件,如果没有交缴失业保险金,一切都别想了!
②、辞职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单位将你辞退,让你失业;否则你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的。
③、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失业登记证。
①、失业登记
需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社区去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以及照片。
②、审核、领取
只要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并会给办理《失业证》。第二个月,失业金便会直接打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相应银行帐户上。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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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前公司未和你续约,合同到期后,你要主动离职,这附合合同约定,你想继续留下工作,再合同未结束前你要续签,你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按合同让你辞职,并没有违背合同法,你只是看你签订的三年就业合同中,对你的权益对方有没有兑现,如果公司全部兑现,你就光明正大走人好了。
领导之所以劝你自行离职,就是要你放弃3个月的经济补偿,否则,他也不会这么做;而你之所以问“怎么做”,就是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
为了给你的正当权益设置障碍,你列举了公司由四个做法组成的“障碍链”。知彼知己,百战不殆,那就先让我们来分析下公司的“术”吧。
领导大讲第一条“公司亏损”,就是营造一种你干下去也没有未来的氛围,从而让你对公司失望;再通过第四条“开始辞退员工…”,让你亲眼目睹,已有人另谋高就了,从而进一步在你心中造成再呆下去,也是浪费时间的感觉。
作为已在公司工作三年员工,你应该对公司的情况了如指掌。若公司真的经营不善,处于亏损状态,你在维权的同时,应该主要找好下家单位,毕竟耗下去不是办法;如果公司营收良好,“亏损”只是个说辞,裁员才是真实目的,那你就决定好是争取留下继续工作,还是走了要补偿。
另外,你必须搞清楚,公司要劝离的人数占总员工的比例,如果只不足三分之一的少数人,那你就要明白,你肯定是技不如人。这样知彼知己后,你何去何从就一目了然了。
表面看,只要你三个月不达标,你就符合不胜利工作的范畴,但是,公司对不能胜任某个岗位的员工,不是辞职无补偿,而是调整至合适的岗位,所以,领导和HR精心设计的“套”,其实是“套”他们自己。
你可以计算下,一个班完成原来2.3倍工作定额,熟练工究竟需要多小时?有多少人能完成?如果没有人能在8小时内完成,或者只有少数几个人能完成,那就属于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
如果大部分员工都能完成,而只有包括你在内的少数人不能完成,那什么也别说,你该走人。但从说理的角度,你可以问老板为什么不开除HR?因他之前设置的工作定额偏低,严重浪费了公司的资源,今天的亏损就是他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至于“三个月不达标辞退无补偿”,不是由领导说了算的,而是由《劳动法》说了算。
所以,你把这个纸质文件拿到手,是你走主动辞职还能获得补偿的有力证据。因为公司设置员工无法完成的工作定额,又不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员工辞职应该有补偿。
如果员工与新建的厂签合同,就意味着从原来的公司主动辞职了,三年工龄也没了,3个月的补偿也放弃了。因此,你不签就好了。
既然公司设置了这样的维权“障碍链”,同时老板也劝你离职了,你走人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一方面你得为将来的工作做准备;另一方面,你就带着公司变更后的工资制度,去人社局仲裁院咨询下,这种情况你主动辞职是否应该有补偿就行了。
工伤赔偿只能打到单位账上吗_工伤赔偿是打到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