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社保局一定会赔付吗_是不是有了工伤认定书,市医保就给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4:52:12 人阅读
导读:职工发生了工伤,一定要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工伤认定部门确认是工伤事件之后,就会下达工伤认定结论书,确认是工伤。从而建立起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关系。确认是工伤之后,...

职工发生了工伤,一定要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社保工伤认定部门确认是工伤事件之后,就会下达工伤认定结论书,确认是工伤。从而建立起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关系。

确认是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到一系列工伤待遇是:

工伤治疗的所需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经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定点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职工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需要安装假肢等辅助器械的费用。

实际上我们在因工伤住院时,如果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来,那么我们可以按照职工医保的方式进行报销。等待认定结论书下来,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偿付有关职工医保基金的费用。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起付线,一般报销比例也比职工医保要高。

所以说,医疗保险基金是管医保报销的,也可以按照职工就医的方式垫付有关待遇。但是工伤结论书下来之后,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了,不能再享受医保待遇了,除非是非工伤原因导致的疾病。这两点必须要区分清楚。

至于其他赔偿,还有四部分:分别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工伤伤残一次性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待遇是职工合理的住院治疗时间,用人单位要按照原先的工资标准给职工发放工资待遇。不能降低,当然可以提高。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有关待遇进行赔偿的费用。十级伤残是七个月的缴费基数。发生工伤都有一次免费的劳动能力鉴定机会,一般都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职工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保险基金给付的。一般是由各省的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或办法规定具体的标准。

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也是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给付。山东省的医疗补助金标准是四个月;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八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工伤认定下来并不代表社保可以赔偿,还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才会进行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发生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基金不会全额负担。

假如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认定了,工伤保险基金也不会负担。

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为你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住院治疗期间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肯定不会支付。

如伤残等级签定为5至10级,经该职工提出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至于医保报销后会不会引起争议,肯定是会的。工伤医疗费用不得从医保基金支付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工伤医疗费用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哪里支付?这是很麻烦的,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将医保报销的退回,重新从工伤保险渠道报销。

参保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就一定能到社保报销医疗费了吗?

职工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后被确认为工伤的,并且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后,持社保卡和工伤证去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一般可以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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