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可以立遗嘱吗_都健在的父母可单方立遗嘱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6:44:01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没有你父亲合法的将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你母亲的遗嘱,不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应将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一份为二,由你母亲先分得一份,另一份由你母亲及子女均额...

如果是没有你父亲合法的将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你母亲的遗嘱,不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应将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一份为二,由你母亲先分得一份,另一份由你母亲及子女均额或协商继承,完成继承后,你母亲可以将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做遗嘱处理。简单点举个例子:你们家有1儿1女,父母有1万2的存款,一份为二,你母亲先分得6千,剩余6千有母亲、1儿1女均分,每人2千,你母亲可遗嘱处置的数额是8千。

1,父母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并且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子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的,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可以参考相关规定(1)《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37、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父母在世时立下的遗嘱,是对他们共有财产的分割。

母亲去世了,那母亲的那部分就无从更改了。

父亲这时候还是可以对他自己的那部分(一般是一半)重新立遗嘱,以最后的为有效。

所以原来的遗嘱母亲那部分还是有效的

遗嘱是以立遗嘱人的死亡时间为遗嘱生效时间。遗嘱没有生效前,遗嘱指向的财产既不是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财产,也不是遗嘱指定继承人的预期财产。父母健在,遗嘱指向的财产所有权仍然为父母所有。其他人不得染指。

  一、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财产的法律形式越来越复杂,包括不动产权利(所有权、抵押权)、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股票),等等。 所以,为了避免立遗嘱人去世后发生几个继承人争家产的人伦惨剧,定立遗嘱应当委托律师进行,由律师代为审核,才能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实现立遗嘱人的遗愿,另一方面避免分家析产的人伦惨剧。

可以!最好去公证处办理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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