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去世存款怎么取出_家人去世银行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0:45:37 人阅读
导读:老人家过世,银行还有存款,想取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怎么取出来粗暴点说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知道老人家银行卡密码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凭密码在柜台或者柜员机...

老人家过世,银行还有存款,想取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怎么取出来粗暴点说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知道老人家银行卡密码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凭密码在柜台或者柜员机支取,如果是定期存款的话带上老人家的身份证,是不需要老人家本人去的(已经去世想去也去不了)。但这里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老人家多年没去银行更新过用户信息,这时候银行会要求先更新了个人信息,这样的话就需要账户本人去银行柜员机处理了(这个主要针对定期存折和想取光银行卡账号内所有零钱的情况)以前早期有无密码的存折的,那个需要带老人家的身份证去开户行才能支取。

第二种情况就是不知道老人家密码的,这样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也就是传说中的公证!做公证就涉及到要去居委会等地方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问题了,其实也就是一张纸,难是不难,就是要多跑几趟。公证最烦的地方是最后一步,签字。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无论是否选择放弃继承)都需要一起去公证处签字画押才算完成,拿到公证文件了去银行自然问题就解决了。

一般来说老人家病重且医治无效的情况下家人都会提前把他名字的银行存款提取出来,治病花费是一个问题,另外到处跑公证是最大的难处,当然了,这一切都是要根据老人家自己的意愿为前提的

老人去世,人生之所难免,能提前预知相关事项的处理办法,可以避免麻烦与损失,我所知道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如果去世老人的存折或银行卡,以及密码都在的话,直接去银行取就好了,当然,这笔钱如何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可由子女之间商量协调,未果,去申请公证或仲裁。


二、如果存折或银行卡遗失了,只能去申请公证,公证时会工作人员征询每个家庭成员,对于老人存款的分配处理办法,按相关法律规定,老人所有存款的一半,归其伴侣所有,剩下的一半再由各子女均分,所需手续资料及时间,都挺麻烦的,还需要交付一定的公证费。


所以,最好是在老人去世前,至少在身份证还能用时,就处理好这笔存款,哪怕遗失了存款存折,也还能用身份证去办理补失手续,尽快取出现金,省得非得采用第二种办法,费时费力费钱,太不划算了。

1 、 银行卡持有人去世以后、其合法继承人,带着本人有效证件、公证处开的合法继承人证 明、还有死亡证明、可以先去办理密码挂失、3-5天后密码重置、重置以后就可以取了。

2 、 没有明确合法继承人的、以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方式、可以先去办理密码挂失、3- 5天后密码重置、重置以后就可以取了。

3 、 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密码重置业务、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和银行卡持有人死亡证明方可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三)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一、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存款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县级和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金额等情况;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查询单位不能迳自到储蓄所查阅帐册;对银行提供的存款情况,应保守秘密。


大家好!

亲人去世,其个人名下银行存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遗产。很多人都知道这类存款需要公证处的《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银行才能支取。但是,其实对于银行来说,《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并非唯一合法法律文书,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书,银行同样可以受理。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持有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存折,存单),并且知道密码的,可以直接前往银行办理,和日常取款程序一样。但是,如果金额超过5万(含)的,或者定期存款未到期的,需要同时出示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所以这种情况最好在死者身份证未注销前办理,或分次提取,或者等到定期存款到期当日支取,五万以下的无需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证,5万(含)以上的才同时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这是大家最关心的一条,也是最麻烦,最费时费力的事,就是不知道死者是否有存款,或存款凭证(卡,折,单)遗失,或者有存款凭证却不知道密码,又该如何支取死者银行存款呢?

1.对于不知道死者是否有存款,但又怀疑很可能有的,该咋办?当然是去银行查询,也可以根据死者生前的一些线索有针对性查询,但也得必须公证处开具《银行存款查询函》,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因为银行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四原则”之一就是“为储户保密”原则,实质也是防范存款继承权纠纷。

2.对于存款凭证遗失,或亲人不知道密码的,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必须由代理人先挂失补办存款凭证,或重置密码,再由代理人取款,否则银行存款无法支取。但二者都要相关的合法法律文书。有效支取死者银行存款的法律文书如下:

2.1.遗嘱。只要死者生前立下有效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指定了存款合法继承人,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然这种遗嘱必须事先得以公证部门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代理人持有效遗嘱支取存款,银行不得拒绝受理。

2.2.《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这是大家最熟悉最常用的法律文书,开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时,要求所有有权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同时出示各自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户口本或相关行政部门证明文件)以及存款凭证等。有权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分配意见后,公证处即出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公证费一般按照继承存款的2%收取,最低200元一笔。所以,对于低于200元的银行存款,最好只有放弃,除了公证费,还得亏本,谁干啊?还劳神费力。

2.3.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对于继承人众多,分配意见分歧大的,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方式解决。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先做庭外调解。继承人之间可以达成一致调解的,法院出具《调解书》。对不能调解的,将开庭审理,直至判决,最后出具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这三种法律文书对银行来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拒绝受理。

以上几种情形和相关需要的法律文书应该讲得比较清楚了,根据你自己的具体情况,按图索骥即可。如还有疑问或不清楚的,欢迎评论留言,本人尽可能及时回复。我知道,对困惑的人来说,这也算大事急事。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分享更多财经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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