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赠与_什么关系可以赠与房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1:12:36 人阅读
导读:对于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即已对房屋作了处分,您前夫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丧失了居住权。第二种,您前夫...

对于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即已对房屋作了处分,您前夫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丧失了居住权。 第二种,您前夫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您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您前夫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依第二种情况认定。 首先,认定你们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你前夫在协议中约定属于他的房子赠与你,并且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所以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 其次,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未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所以要使你们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你未对赠与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你前夫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再次,你前夫可以撤销该房屋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赠与合同已依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合意而成立,这一要件是任意撤销权必须以赠与合同被确认为诺成合同为前提的必然要求; 第二,赠与物权利尚未转移,即对不动产而言,赠与人尚未办理移转登记,在不动产业已交付,但未办理移转登记的情形,由于赠与物权尚未移转,赠与人仍可撤销; 第三,必须是非经公证的赠与以及非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所以你前夫完全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关于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故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  2、房屋赠与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3、赠与范围法律没有做限制,可以赠与任意关系。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在办理房屋赠与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一下办理的条件,很多的朋友们对于房屋赠与这件事情并不太清楚,如果要办理房屋赠与,大家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申请,同时也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手续办理,准备好自己的相关资料和证件,那么房屋赠与有什么条件?房屋赠与的手续怎么办理?我们来了解一下吧。房屋赠与有什么条件?房屋赠与的手续怎么办理?房屋赠与有什么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房屋赠与有什么条件?房屋赠与的手续怎么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怎么办理?1、签订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2、办理公证。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3、房屋评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一份评估报告。4、缴纳税费。受赠人与赠与人需持房屋权证书以及身份证和赠与合同等资料,前往房管局缴纳相应的税费,并获取完税证明。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缴纳完税费之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可以办理房屋权转移手续了,手续办完之后便可在约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6、交付房屋。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此时房屋赠与的手续也就完成了。对于房屋赠与的办理,我们可以按照上述条件来进行申请,只要自己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申请,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赠与有什么条件和房屋赠与的手续怎么办理的相关介绍,在办理的时候我们要注意按照办理的细节来进行申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您好,如果您想把房屋赠与给某人的话,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得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之后您可以选择去办理公证。

当然,未办理公证也不会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但如果您选择去办理公证的话,就还需准备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最后,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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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屋的所有权都是自己子女的,在自愿的情况下,子女的房屋可以赠与自己的父母;

2、但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子女和配偶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则子女的房屋必须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才能赠与自己的父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合同法相关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动产的赠予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生效要件,所以当房屋赠予的时候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由于你是小产权房不具备完整登记过户权能,所以依据当地小产权房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其次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先公正的遗嘱继承,再通过诉讼判决的形式确定权属关系也可以起到确权的作用。再次也可以通过真实意思表示的赠予合同,来保护赠予行为。但是赠予行为无法对抗第三人的登记要件,并且赠予合同也可以撤销。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推荐使用赠予合同的方式实现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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