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第一,父子关系无论如何都无法断绝,第二,除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儿子不用替父还债。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
社会上经常会出现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想尽办法让其家人还债,那是不是子女欠下的债务真的可以由父母来归还呢?而具体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借款双方又如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一、子女欠债,父母是否应该替他们还债?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一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这个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当然如果父母经济状况良好,而儿子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儿子有履行能力时再还给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债务人的父母归还欠款。
二、如何让欠款人还款?
1、欠款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欠款人分期偿还。
2、欠款人永久无力偿还的,就只能用欠款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欠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3、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其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你好,首先赌债无论何种情况,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赌债起诉的法院会判决驳回起诉。赌债本身非法,债主只有靠私力才能追回。其他欠的债,要看用途,1.如果奖票所得是用于家庭生活、生产或者经营,就属于家庭债务,既家庭成员都有还债的义务(如果买奖票的时候你能够自食其力了就不算是家庭成员了)。2.如果是有证据证明奖票所得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或者经营就是属于个人债务,只有借款人本人有义务偿还。法律无情人有情,这样的官司打到法院基本都不会判让其他人承担,如果法官有问题就另当别论了。相信好人会有好报,你如此坚强一定会有幸福的生活。
依我之见一一在一定前提下,依法必须“父债子还”。
那么,什么前提下依法必须“父债子还”呢?
如果父亲在世时所借银行或他人的钱己经交给了儿子,或本身就是为当儿子借的,如今父亲去世了丶债务仍然还在,而“父之债丶子之财”。请问:作儿子该不该替父还债?难道作儿子的得了父亲借的钱,还要让在地下的父亲之灵背上“无赖”的恶名吗?
如果父亲在世时既有积累的个人财产,又有向他人所借的,或欠他人的财产。如今父亲世去,可欠别人的财产还没有偿还。怎么办呢?
可能“儿子”会说:“我只想继承父之遗产,不承担父之债务,可以吗?”
依我之见:非也!我国原《继承法》现在修订为《民法典》明文规定作为过世父亲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的“儿子”,依法“儿子”有继承去世父亲的遗产的继承权,另一面依法“儿子”还有承担父亲在世时所欠的合法债务的偿债义务(在此情此景,依法就必须“父债子还”);除非,作儿子的依法放弃继承过世父亲的遗产,依法作儿子的才能免去替父偿债的义务;当然,如果父亲所留遗产大于债务,偿还完合法债务后,余下的遗产作“儿子”的就可以依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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