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合同_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3:36:28 人阅读
导读:1、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A.单方面解除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具有严重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

1、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A. 单方面解除
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具有严重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兼职影响正常工作的,但上述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劳动者知晓规章制度的内容。
B. 提前书面通知解除
劳动者虽无严重过错,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关于经济补偿
A. 不需要支付的情形
a.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
b. 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而以提前30天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c. 劳动者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的;
d.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维持原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B. 经济补偿以上一年度全部收入/12为月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简单的说大体就是这样,劳动合同解除这一块儿确实比较乱,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形和限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中合同解除那一章。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大大的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之前公司不给员工签书面合同,随便开除员工,真是太欺压劳动者了。

现在公司开除员工最多的理由就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是,首先,这个规章制度得是通过了员工民主程序决定,得合理合法,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条。而且得是严重违反才行。

由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很多公司人事没能很好学习该法,导致违法开除员工情况太多,而违法解除员工,需要赔2倍的经济赔偿金,按工作满1年赔2月算。

前几年,公司最怕的就是开除员工被认定是违法解除,之前重视保护员工利益,现在经济下滑,要平衡保护企业点?

所以,公司开除员工要慎重,员工被开除了也不要怕,违法解除的可能性大,自己可以要求维持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谢邀,现今公司的用工制度较改革开放前都已相当明确,无论是国企或民企对员工而言均实行劳动合同制方法,即是以前国企员工鉴定的是固定工合同,如今也已过渡至目前执行的合同制员工,新老员工一视同仁。換言之,在公司与员工在用工问题上,均可采用辞退和辞职的双向选择,双方都有选择权,自由度较广,当然公司解聘(辞退)员工,也要根据政府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所制定的规章条例制度执行,正常情况下,公司还要作出相对赔偿,也不可以胡来,政府劳动部门可监察督促公司执行正确度与否,给予支持或纠正。

那么根据题意,什么情况下公司可辞退员工。本人分析理解,新员工进公司工作,首先公司都会给予公司经营生产前后期相关的发展概况介绍,尤其是在制度条例,劳动纪律和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教育,有些日子后再上岗,老员工更是老生常谈,人人皆知。

以下大致几种会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一,无论是新老职工如严重触犯纪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比如打架斗殴,经常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有偷盗行为的员工,经教育仍不改等等情况的发生。

二,由于技术能力原因,经常不能在生产岗位上达到生产考核指标,或在设计研发岗位较长时间不出成绩,懒散人员经领导教育指出后仍不改。

三,在社会上因犯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及判刑的公司员工。

以上除第三种情况的发生,由于个别犯错人员属偶犯或初犯,脑子一时发热犯了错,但技术能力又较强,生产工作上急需用,往往公司也会采取人性化做法,对该人员采取行政警告或降薪处分,以观后效。

以上个人见解,如不妥,请指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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