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不得兼任职工董事_公司董事或者经理能兼任监事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1:44:06 人阅读
导读: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不能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

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不能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高管可以任职董事。

职工董事的概念是职工代表选举出来的董事的意思吗?

公司董事一般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有权提名。一般职工不太有权限推举董事。

上市公司高管不可以兼任公司监事,但可以在子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不可以在子公司中担任其他职务。

希望对你有帮助。

谢谢。

1-可以,只要符合公司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以及《公司法》对董事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2-职工董事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第109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董事兼职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1条、第117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68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公司法》第114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上市公司不受此规定限制,没有比例要求。 4-董事任职要求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应符合上述《公司法》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如果公司拟聘请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曾经在上市公司任职,需特别关注其是否曾存在上述第2条及第3条所列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未被股转公司实施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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