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有没有工伤_上班时突发心梗算不算工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0:46:46 人阅读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工作时间”是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工作时间”是广义的工作时间,既包括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也包括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工作间隙中的休息时间。“工作岗位”既包括职工日常的工作岗位,也包括经用人单位指派和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指在上班期间职工突发职业病以外的由于职工自身原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疾病,如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死等。可见,上班时心脏病突发而死,能算作工伤。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或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国际上规范的“工伤”定义

1 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在工作期间因为心脏病发作去世应该不算工伤,但是如果你能提供心脏病或心脏病发作是工作方面原因所导致的后果,则可能算工伤。

一般这种情况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国营企业为例,上班时间突发心梗而死亡,一定会按照公伤进行理赔,如你所述只是突然发病且在治疗期间进行了心脏搭桥手术,得到了有效的治疗,这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的伤害,不是工伤。但在治疗过程中的工资也该按照全勤的福利待遇,不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在长期治疗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园工,经过审请、复核、酌情进行内退或病退处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只是零时性的,就要和所在单位协商解决,但结果基本没戏。

过多细节,应到当地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沟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则在啥办法班途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只要未被认定为职业病导致,就难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你所述的情况属于非因工死亡,可以主张丧葬费等相应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种情况既不属于工伤,也不属于视同工伤。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员工遗属应当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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