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判刑没钱交罚金怎么办_判刑没钱交罚金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3:53:56 人阅读
导读:毕竟是刑事案件,罚金与刑罚相关联的便是减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

毕竟是刑事案件,罚金与刑罚相关联的便是减刑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所以,缴纳罚金可以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对于减刑具有重要意义。若未缴纳罚金,自然影响服刑期间的减刑问题。实践中也碰到多个服刑人员因为减刑问题而要求家属缴纳罚金。所以,若是金额不高,经济也允许的话,该缴纳的罚金还是建议及时缴纳。

另外便是罚金的执行问题。若当事人未依法缴纳罚金,罚金也将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执行。那法院就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惩戒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这些将影响被执行执行人搭乘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影响日常出行。

从看守所到监狱,亲身经历了现实的残酷,三无人员在服刑人员中占很大比例,屡进屡出者居多。

真实的见闻,三无人员一般都是犯一些偷盗类小案件,刑期短,基本不考虑减刑,若有的需减刑的,又有罚金未履行,那种就会影响减刑幅度,但不限制减刑,只要出具一份家庭困难证明,经过审核也是可以申报减刑的,这是罚金交不起在监狱对三无人员的减刑影响。

罚金属于财产刑,刑事服刑完了,财产刑也会相伴你一生,直到履行完毕可消除,现在的政策也许会把你纳入失信人行列或黑名单,对以后的衣,食,住,行都会有所限制,三无人员属于困难群体,无疑会给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也许会迫使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之路,造成恶性循环,在服刑期间就亲眼所见几个三无人员频繁进出监狱,到底是生活所迫,还是有入监情节,欢迎大伽讨论。

可以不交纳,但人民法院有追缴的权利,不会株连家属,根据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罚金是处罚犯罪人员的一种刑罚方式。

那如果交不起,法律有怎么样的规定呢?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巨额罚金的由来。《刑法》对涉及财产类的犯罪一般规定并处或单处罚金。一般而言,罚金与犯罪情节相关联,如,盗窃、诈骗等,盗窃、诈骗多寡与罚金数额相关。《刑法》对经济类犯罪规定了罚金的比例,但有的犯罪也没有规定比例。问题来了,司法实践中,有比例的,判决不敢逾越,没有比例的自由裁量,有时视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及扣押情况而定。

罚金真是任意自由裁量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通过阅读《刑法》,比较刑法分则条款发现,刑法分则规定罚金有比例的情形,一般是犯罪涉及金额巨大,法律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因而规定了罚金的比例。因此,罚金的自由裁量权也是有限度的。

最高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解规定了涉及财产类犯罪与罚金的比例,此比例与刑法分则规定的经济类犯罪相同,即一般为一倍至五倍,并对未成年犯罪予以照顾。其实该解释适用任何犯罪。某些经济类犯罪有刑法明文规定了罚金比例,财产类犯罪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倍数,其他犯罪更应当受此约束,在此范围行使自由裁量权。

未缴罚金的影响。《刑法》《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但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有规定,对可以减刑有影响,对应当减刑无影响。对是否影响个人征信,由于上述理由,尚在争论中。

被法院判处了罚金,是因为涉及到了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所以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罚金可以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这里也要区分一下罚金和罚款的区别,二者最重要的不同是是否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罚金是对罪犯的一种刑事处罚;而罚款的适用对象是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一般违法人员。

被法院判处罚金没钱缴纳也得分情况:一是如果目前确实没有钱缴纳,那么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话随时可以追缴;二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较少罚金数额或是免除罚金。

安分守法是本分,千万不要违法犯罪。

可以不交纳。但人民法院有追缴的权利。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特征:

1、罚金是一种财产刑,犯罪的多样化决定了刑罚的多样化。如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等等。《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罚金刑属附加刑的范畴。但罚金刑仍然具有国家强制性,适用对象特定性等刑罚的基本特征。单就罚金而言,同样属于给予犯罪的刑罚处罚。  

2、罚金以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具有专一性。实质为国家剥夺犯罪分子对部分金钱的所有权。  

3、罚金的适用主体只有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他人或单位适用。  

4、罚金只能对触犯刑律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适用。

家属没有交罚金的义务。缴纳罚金的义务人是罪犯,家属是替罪犯交,是否缴纳是自愿。如果家属不替交,可待罪犯出狱后,有执行能力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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