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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细则_农村征地有标准吗?怎么给补偿款?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9 00:47:30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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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您好,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在国家法律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则要依据地方的征收补偿政策。被拆迁人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地方的征收补偿方案,...

您好,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在国家法律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则要依据地方的征收补偿政策。被拆迁人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地方的征收补偿方案,里面有关于地方具体的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总额度、补偿标准等内容的详细规定。

另外,《土地法修正草案》中有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即宅基地和土地分开补偿的规定。且还有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等一系列规定,但《草案》目前还没有正式落地实施。因此,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依然沿用之前的相关规定。

那对于土地征收应该怎么补偿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中,根据土地的所有权属性质区分,土地补偿费是直接补偿给村集体、村委会的。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才会直接补偿给被征收个人的。

我们再来看看具体的补偿方法。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被征收人会问征收补偿到底是按面积补还是按人头户口补?从这里可以看出,被征收人的户口仅对安置补助有直接影响。但实践中有确实有很多根据人头户口来补偿总的征收拆迁利益的。严格说来,这并不合法。被拆迁人是可以进行诉讼维权的。当然,不排除地方具体征收补偿政策根据个体差异情况进行的具体规定,这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总的分析。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根据上述规则,被拆迁人可大概估算出自己被征收土地应得的补偿利益。如果征收方给的补偿利益与自己土地房屋的实际价值有较大出入,建议被拆迁人及时聘请律师的介入,及早进行正确的法律维权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给予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经济补偿。补偿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制定补偿方案必须听取农民集体、农民代表意见,补偿方案必须依法发布公告,进行公示。

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补偿登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7条规定,分为土地补偿、征收安置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按当地土地三年平均产值的4倍——6倍补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最高获得15倍补偿;征收安置补偿按人均土地面积补偿,每人获得当地土地三年平均产值4倍——6倍补偿,贫困人口、贫困地区最高获得30倍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一般按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补偿,值多少钱补多少钱。

补偿款会统一发放,一是打入被征收土地农民银行卡内,二是现金发放,农民必须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必须先补偿、安置好农民,再征收动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非法侵占土地征收补偿款。补偿土地面积按土地确权登记证上面积计算。没有确权的土地必须有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材料才能获得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事宜,农民最好聘请律师委托全权处理土地征收补偿事宜。如果对青苗、地上附着物评估报告存在异议,可以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一下。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二、征收流程

在老百姓眼里,往往征收就是政府法通告、与村民签补偿协议,补偿然后收走土地这几步,其实不然。

通过对现有法律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流程包括诸多复杂的流程。 具体包括:征地告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征询村民意见、征地文件上报审批、征收土地公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以上所有程序都是法定的,必须的程序。


三、补偿标准

关于土地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可以查阅自己所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查询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标准可以在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官网查询。

根据“合村并镇”,“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用地的需要,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关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原则上是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基础,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开展工作。

南京市也出台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文,各区也制定了相关细则,我身处江宁动迁第一线,江宁区目前依照江宁区第2号文和3号文开展工作。

江宁区拆迁补偿的选择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搬迁费。每平方50元*认定面积(人口认定)。保底2000元。

2、过渡费。认定面积*(8/9/10,根据区号档位不样)*36个月(如果货币补偿12个月)。保底每月2000元每户。

3、提前搬家奖励。认定面积*410每平方。保底50000元每户。

4、附属物及太阳能,空调等物品的移机费

5、装修补偿。认定面积*500每平方。

6、青苗费补偿。以评估公司价格为准。

7、其他奖励

从接手的几个江宁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项目来看,拆迁政策照顾到绝大多数产权人,认可度很高,老百姓能真真切切感受到拆迁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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