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屋遗产继承顺序_父亲的遗产如何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3:38:15 人阅读
导读: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都有继承权。《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都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农村自建房,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加上各地执法严格程度不一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存在很多复杂性,给宅基地上房屋继承问题也带来一定复杂性,不同身份的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权益也不相同。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才?

首先、子女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直系亲属,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房子又是私人合法财产,子女有权依法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继承权与继承人户口性质没关系。但由于农村宅基地和房子的权属关系不一样,也就是说,农村户口有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户口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房子和宅基地又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不同户口性质的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房子后,所享受的权益是有区别的。

其次、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享有的权益。

农村户口继承了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有居住使用权、有占有处分权、有新建、扩建、改建权。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的房子,即使房子不存在了,子女依然还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条件,即使房子不存在了,村集体也不会收回继承的房子占用的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期限使用。

再次、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享有的权益。

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只能居住使用、可以依法转让出售、也可以将房子拆走。但不能推到重建。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仅仅是继承房子,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这个使用期限是由继承的房子是否存在而决定的,房屋存在即可以使用宅基地,房屋垮塌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即使村集体不收回,城市户口子女也不能再用宅基地修建房屋。如果房子垮塌后,村委会没有收回宅基地,继承人可以把宅基地有偿转让给村里面的村民。

所以,虽然都可以继承,但不同户口性质的子女继承后所享受的权益是有区别的,城市户口子女如果想长期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一定要把房子维护好,确保房子长期有居住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才能长期继承使用宅基地,房屋一但倒塌,即失去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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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理!

你父亲意外去世,关于遗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不会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啥事。

你父母既然离婚,那就只剩你和你奶奶两个法定继承人。

谢谢邀请,今天题主提道,母亲留下来的遗产子女应当怎样分配?母亲留下的材产,也可以说是儿女的共同材产,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儿子的材产,或是女儿的丨材产,比如母亲老了,需用扶养老人,单方一人一切费用不官不问,那就是不要材产也是不行的,农村从古代说起一般都是把材产留给儿子的,在近时代发现有的母亲是福婆材产很多也应该子女何礼的分配。祝友友们天天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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