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_离职时没给补偿金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1:44:28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至50%支付。可见,未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并非天然无效,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通过仲裁及审判机构量裁,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维持竞业协议效力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离职时如果没给补偿金,那么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单的理解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或未实际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

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如单位超过3个月未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员工方可书面通知企业解除竞业禁止协议。之前已履行的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间,可要求单位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

首先,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不在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则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是存疑的。如果只是普通实习医生,在工作中不会接触医院的核心机密或者核心技术等,那么楼主朋友可以以此为由主张竞业限制协议违反法律的规定。医院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竞业限制约定无效。

其次, 楼主朋友与医院约定的补偿金是50月/元,明显过低的,一般补偿标准应不低于离职前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或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孰高为准),因此,楼主朋友可以按照前述标准支付补偿金。

最后, 至于解除协议的方法,楼主朋友可以要求医院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如果医院不支付,则楼主朋友有权向医院发送解除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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