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和司法确认_司法确认案件法律文书的形式与效力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30:28 人阅读
导读:确认民事调解书的效力可以在达成协议后申请法院确认效力,经过确认的调解书与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如下: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

确认民事调解书的效力可以在达成协议后申请法院确认效力,经过确认的调解书与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如下: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经过2012年对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法院的调解书列入了检察监督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检察院应当采用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实施监督。对调解书的监督与对判决、裁定的监督存在多方面的差异,只有充分认知和把握两者的区别,对民事调解书的检察监督才能顺利进行。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中的“调解书”,从学理解释上应包括调解笔录、司法确认裁定书,但不包括仲裁调解书。对调解书的监督,应当采用依职权监督的方式。授权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的规定属于法律中的一般性条款,检察机关正确实施监督的关键在于恰当界定调解书是否损害这两种利益。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用目的性扩张的解释方法,调解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损害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也应当视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基于虚假诉讼形成的调解书损害的利益类型虽然各不相同,但是虚假诉讼损害的是复杂客体,所有的虚假诉讼都损害了国家司法上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因而对第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虚假诉讼的调解书也应当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在赔偿没有结束之前。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首先,我先谈一下司法确认的好处。

司法确认是咱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可以采用的步骤或者也可以不采用。有的交通事故双方达成协议,但是在资金的赔偿上没有立即给予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当事人害怕对方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不予支付就比较麻烦,将来还需要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在人民法院经过司法确认后,如果对方不予支付的话,可以省略到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这个环节。直接到人民法院执行厅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司法确认的步骤。

在人民调节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写了协议书。如果双方的赔偿没有立即进行的话,还需要一段时间。那么我建议双方应该,共同拿着调解协议书和身份证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双方的申请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是不是在自愿的情形下公平,合理合法签了协议。如果一切都正常的话,法院将会出司法确认书。


法院拒绝出司法确认书。

如果双方拿着协议书,到法院最终不出司法确认书,那就证明你们双方所写的协议,中间有地方是有错误的。有些地方可能表达违反了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存在双方不是自愿。有的时候也可能是只有一方去法院另一方当事人没去。


司法确认书可以使我们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希望当事人如果在赔偿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一定要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不管对方说的再好听,只有通过确认了,如果对方不执行,你就会省去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过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令。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指正。谢谢。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纠纷解决的相互协调、平衡。而非诉讼方式,主要是指调解,比如诉前调解、强制调解等。

对于调解达成的协议,本身并没有约束力,这就导致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随时都可能“背信弃义”,致使调解目的落空。

而司法确认制度的建立,则可以有效避免上述问题出现。所谓司法确认,就是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尤其是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司法确认的形式,对于诉前调解的,可以出具确认裁定书;对于诉后调解的,可以出具调解书,或者依当事人申请,根据调解书出具判决书。

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方反悔,对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局,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强制执行。其法律后果,与执行法院判决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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