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法院起诉我还钱怎么办_被高利贷起诉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1:06:07 人阅读
导读: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放高利贷的人不能向法院起诉。因为放高利贷的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属于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的借款,债权人当然有权起...

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放高利贷的人不能向法院起诉。因为放高利贷的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属于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的借款,债权人当然有权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只不过如果他所约定的利息违反了法律的最高规定,超出的部分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所以这不代表不可以起诉,这只不过起诉后也不一定能够胜诉!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最高的利率是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过24%的部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如果利息超过了这个利率,即便放高利贷的人去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也可以不偿还超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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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

关于你提出高利贷手段用尽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你所提出的手段用尽是否是指出借人向你催收借款时所采取的手段,当然,作为出借人想收回借款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在方式方法上所采取的措施或手段是否合法,如果为了催收债务,而采取非法拘禁借款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如果因催收债务而故意伤害借款人,节情达到一定程度,变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构成套路贷,仍然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不知你所说的手段用尽,还有哪些手段?如跟踪,骚扰,恐吓等,这些行为达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构成犯罪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望你酌情处理。

关于出借人己将你起诉至法院,你应当积极准备应诉,并就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原告所主张的借款金额是否属实,有无交付依据,有无重复计息,或者借款利率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年利率不得超过24%的规定,这些都需要你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对于高出部分的利率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希望你用一个平常心对待诉讼,并积极配合法院厘清案件事实,最好能与原告就还款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

高利贷把你告上法庭?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高利贷。如果把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贷款都称为“高利贷”的话,高利贷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首先要说明,高利贷并不等于套路贷。套路贷是国家明确打击的犯罪行为。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高利贷中超过年息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本金和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三,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不超过年利率24%的,受法律保护。

第二、三项相加就是48%。

一听高利贷有的人就深恶痛绝,但不知道法律是保护到什么地步,怎样才属于违法的高利贷。

借了高利贷,是不是能只还本金不还高利,能不能少偿还高利,这样看具体情况。

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当面咨询吧。

看你意思是,借人家的钱是不打算还了,你比放贷人的德性还要差,应属老懒范畴,放贷违不违法并不是你能断定的,他违法,但他敢上法院告你,法院支持他,难道你又说他收买了法院吗,你有理,你敢告他,你不需要还他钱吗,告诉你,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允许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三倍,超出部分属于无效,所以你想懒是懒不掉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醒醒吧,

仅需归还本金及法律范围允许内的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录音没什么用。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解析:

这个问题看似挺滑稽,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诉讼纠纷。滑稽的是,高利贷本来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却敢堂而皇之地提起诉讼。

根本原因就是,被告法律意识淡薄,而原告又能采取各种方法规避法律的禁忌,从而导致被告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问题解答:

就该问题而言,如果提问者确定涉及的债务纠纷属于高利贷的,那么只需要归还本金以及受法律保障的利息部分也就可以了。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那么就积极应诉并写好答辩状,并提供高利贷的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法审理审判,而且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也就是说,对方起诉是他的的权利,被告不需要害怕,依法答辩维权即可。但是该案的关键因素还是“证据”,提问者如果想获得法院的支持和保护,那么就必须提供该债务纠纷确实属于高利贷。例如,转账记录,约定的利息,以及聊天记录,证人的证言证词等等。

切记一点,法律讲究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确定该债务纠纷属于高利贷的,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总结:

我国现在打击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非常大。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很多人铤而走险。当然,这里提到的铤而走险,也不是向过去那种粗暴和野蛮的方式,而是运用了各种方法和手段去规避法律的禁忌,甚至有些高利贷机构和个人的背后都有法律团队作为支撑,其目的就是规避法律风险。

例如:砍头息这种借贷方式,实际上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取证非常困难,也无法维权。

名词解释

高利贷:

是指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而且不能超过这个报价利息的四倍,凡是超过了这个报价利息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注解: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月(2020年11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乘以四倍,计算的结果是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每月不能超过1.28%,凡是超过了这个百分比,就不受法律保护。

砍头息:

是指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然后在计算利息时再按照总金额计费。

高利贷是怎么定义的?只要年利率超过24%法律是不支持的,如果高利贷起诉你了不用担心,法院会把你多支付的那些当做本金扣除。当然你也不用太高兴,高利贷的高息不用还,但是本金和法律支持的利息你还是要付的。自古欠钱还钱,天经地义,欠高利贷的也别抱着不还钱的幻想,法律不支持的不用还,法律支持的还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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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高利贷反而被起诉,怎么办?

借高利贷的时候没考虑到高额的利息吗?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吗?没有考虑到还不上高利贷后随之而来的各种合法的、违法的催收手段吗?亲朋好友、银行那么多的地方借钱为什么要去接触高利贷?法律工作爱好者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切勿接触高利贷,已经深陷高利贷泥潭的要全力维权,积极应诉。

与民间借贷有关的法律规定

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即若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则不需要支付利息,已经支付的应当折抵本金,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本金数额的,可以要求返还。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已经支付的利息在水平年利率36%以下的,不可以要求返还;若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水平年利率36%的,应当返还。

3、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即支付借款本金应当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不可以预先扣除利息,若预先扣留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本金。

借款3万,每个月利息3000,已经还款18个月,被起诉怎么办?

因为这种情况放贷人去法院起诉的可能性较低,就算起诉和解或者主动撤诉的可能性也较大,所以我们仅仅从法律层面上来讨论这个问题。

咱们来算一笔账,本金30000元,每个月利息3000,那就是月利率10%,年利率120%,借款利率已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支付的18个月利息,每个月不需要返还的部分为30000×3%=900元,应当返还部分的为3000-900=2100元。所以当你收到法院的传票时,不要太开心,请抑制住你激动的心情,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每个月还息的转账凭证)应诉并提出反诉,只要你能从支付宝、银行、微信中找到每个月还款、息的转账记录,那么你可以耐心等待法院判决放贷人将多还的钱吐出来给你,并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这件事。

1.若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此情况可能性不大,因为大部分职业放贷人都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专门负责设计借贷合同和走法律程序追债),那么你所支付的所有利息都视为归还本金,也就是说你所支付的利息3000×18=54000元都等于在归还本金,实际借款本金为30000,那么他们还需要返还给你14000元。

2.若法院认定每个月多支付的2100元利息应当算作归还借款本金,那么就相当于你第一个月还款2100元,支付利息900元,那么第二个月应当支付的利息为(30000-2100)×3%=837元,第二个月归还本金部分为3000-837=2163元,到第三个月借款本金为30000-2100-2163=25737。以此类推,计算起来过于复杂,但粗略估计他最后应当归还给你的钱应该大于7800元(2100×18-30000=7800元)。

3.若法院认定应当归还的2100元不应该折抵借款本金,而应该直接返还给你。那么这18个月应当归还给你的部分为2100×18=37800元,18个月之后,你仍需要继续支付以本金30000元以月利率2%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法律才是保护你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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