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的顺序人比例_房屋遗产继承比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5:20:56 人阅读
导读:您好!配偶去世,如果是遗嘱继承,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遗嘱中指定的比例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一般按照平分的原则。把具体分配比例计算方式简单说一下:1.有几...

您好!配偶去世,如果是遗嘱继承,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遗嘱中指定的比例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一般按照平分的原则。把具体分配比例计算方式简单说一下:

1. 有几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在世一方、配偶的父母,三类中有几个算几个。

2.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那么去世配偶的遗产份额总计是½,另外一半是在世一方的。用这个½除以继承人数量,就是每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比例。其中,在世一方总的比例还要再加上自己的那½。

3. 如果房产是去世配偶个人的,那么遗产份额是房产的全部,用它除以继承人数量即可。

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是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三个身份的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分先后。第二顺序继承人里面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这几个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不分先后。

分先后顺序指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之间是有先后顺序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的配偶,父母,子女都不存在的时候,才继续寻找第二顺序继承人里面的相关人员,他们才有继承权,而并不是你所说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间还要再分出等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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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关于继承的纠纷,在现实中将会越来越多,因为中国第一批“有钱人”开始老去、去世了。留下来的财产数额不菲,再加上人性的“利益驱动”,所以特别容易产生纠纷

题主提问的比较泛。如果是有纠纷,至少肯定有继承人嫌分得“少”了。这里最重要的问题是:分割的理由是什么?或者延伸一下就是:继承人有什么证据能支持自己多分

纠纷的处理,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摆事实——即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有了客观证据,才能确定自己能否分割、能分得多少。

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法定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血缘和亲近关系,原则上,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分遗产。但是这种“均贫富”的原则,确实会造成更多纠纷,典型原因包括:

  • 继承人对去世人的赡养(扶养)付出不一。付出不一样,却要求平均分遗产、甚至付出少的还想多要,必然造成心理不平衡,导致纠纷。

  • 继承人对去世人财产的贡献程度不一。典型的,按照现行《继承法》,远房亲戚来分自己财产的情况很普遍,而且还完全合法。

  • 传统思想作祟。现在依然大量存在:儿女对家产继承的地位不同。儿子就得多继承甚至全继承。仅仅是因为传统思想的存在,却不考虑儿女对家庭的贡献或者对去世人的赡养。

  • 最重要的,其实还是“见利忘义”。这是人性,巨额利益面前,什么都不重要,必须要抓在自己手里,什么亲情、血缘都不重要。

既然产生纠纷了,必须要有客观证据,才能决定房产的份额分配。就题主的问题,在法定继承情况下,给出两个建议:

  • 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你付出的多、我付出的少”,就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题主无论是想多分、还是想公平的分,这个原则是法律规定的,谁也质疑不了。

  • 如果有证据证明付出多少有差别,赶紧找客观证据。例如,是不是对房产有过出资、对房产的产权人是不是尽到的义务更多,等等。

遗嘱继承方式

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即便有纠纷也没用,要按照遗嘱执行:从份额上来讲,指定的继承人得到指定的份额,其他人无权得到

所以,如果因为遗嘱而产生了继承纠纷,核心问题不在于谁能分多少,而在于怎么证明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有效性的判断这里仅做简单介绍,不展开说明:

  • 订立人写遗嘱的时候,思维正常、意识清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房产属于订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 订立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要求。

  • 遗嘱内容表达清晰、没有歧义。

  • 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采集、保留齐全。

做到上面这几点,任何人质疑都没有用,纠纷无非是折腾一下而已,改不不了结果。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一方的房屋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然后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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