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答搬迁赔偿让离职_领导直接打电话说让我离职,我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6:22:04 人阅读
导读:近年来,各大城市的公司运行成本在不断上升,尤其是一线城市和热点的二线城市生活成本的确让公司难以承受。如华为迁入东莞,富士康到广州等,都说明大公司也对城市运行成本...

近年来,各大城市的公司运行成本在不断上升,尤其是一线城市和热点的二线城市生活成本的确让公司难以承受。如华为迁入东莞,富士康到广州等,都说明大公司也对城市运行成本有太多敏感。但是这些大的公司一般在迁出涉及人员变动时,都不会对劳动者有太多违法行为,会积极的与员工签订书面材料,尽量满足员工的基本愿望和需求。

但是,太多的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老板就不会这样操作了。他们为了节约自己的开支,想法设法对付自己的员工,基本都是能省多少就省多少,能不给员工待遇就不要给。用尽套路不给员工发放补偿金或其它待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相关规定,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所有公司企业,如果经营期间搬离深圳去其它城市运行的,单位与员工之间不能达成协议,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那么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呢!基本的操作方法就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龄计算补偿金。具体是根据员工工龄,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里的工资是指员工上一年度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所有待遇。

但是,有的公司为了支持员工跟随工作,会想方设法给员工扫除障碍。比如单位安排交通车辆,上下班接送,给员工住单位宿舍等。这样的举措就需要根据员工自身家庭状况考量了,每个员工家庭内部情况都不同。有的员工拖家带口,不可能这样的方式解决员工生活与劳动之间的矛盾。有的单身或简单家庭环境可以通过这样的措施解决问题,经过协商征求员工意见,可以决定是否需要发放补偿金给员工。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我认为现在可以主动提出辞职了,老板的公司非久留之地。我看了别人的回答,都劝你留下来继续工作,其实不然。

我之所以建议你辞职,完全是替你考虑。主要有三个考量,第一是因为你自己辞职是为了给自己争一口气,证明你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受老板摆布的员工。第二是因为你继续待在老板的公司里面工作一定没有发展的机会了,只会有更多的麻烦和不受待见。第三就是你很有职场经历,找份工作应该不难。你觉得呢?

我之所以劝你现在主动辞职,就是想“打”一次老板的脸。为什么?因为你们老板无缘无故的就口头辞退你,直接让你去找行政办离职手续,根本就没有把你放在眼里,根本就是不尊重你这个员工。好在你厉害,提出辞退就要给你赔偿,结果你们老板又立马表态说不辞退你了,态度转变的简直比“翻书还快”,完全就是唯利是图。这样的老板,也难怪会这么干。而你现在如果主动辞职的话,就等于是给了老板一记响亮的”耳光“,告诉老板一个道理: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人,有原则的人,不是一个工具,不是你想用就用想扔就扔的;我也不在乎什么赔偿,我要的就是尊重。老板要你走,你偏不走,老板要留你,你主动走,就是要告诉老板,要走也是我自己走,想随意辞退我门都没有。你想想,你这么做是不是很解气?

我之所以让你走人,也是考虑到你的职业发展。老板要辞退你,你以赔偿要挟,老板转而不敢辞退你了,但后面是什么情况你想过没有?你这样让老板下不来台,你认为老板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对你友好吗?你的升职和加薪还会有机会吗?老板会让你安安心心的在他的公司里面工作吗?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你不走,这些问题必然出现,最终你还是会因为忍受不了而走人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最好的时机主动走人呢?你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我之所以敢劝你辞职走人,就是看到你有胆识。很多员工面对老板辞退的做法,都很无奈的选择接受,而你不一样,你明确要求老板辞退就要给你赔偿,说明你懂法,说明你很有胆量。一般像你这样的员工,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工作能力肯定都是不错的,所以才这么的有底气有胆识。因此我断定你的工作能力肯定强,出去找一份工作不成问题,没必要待在这受老板的气,所以才劝你辞职。

对于你来说,往往是”当局者迷“,所以你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但对于我这个职场旁观者来说,我心里很清楚你该怎么做。听我的,主动辞职,理由就写”干的不爽,不想干了“,把离职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处理此事有启发。

你千万不要上当了。这样做你将面临拿不补偿金的,更拿不到失业金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劳动者要想依法要求领取企业经济补偿,要符合以下两点中的其中一点精神,第一点,非劳动者意愿,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点,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者应该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上面说要想领取赔偿金而先写辞职书的作法是有悖于上面两点精神的。做为劳动者一定不要听信用人单位的人口头承诺,不然面临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把自己陷于无理无据的境地。如果企业能与你签个书面协议,写辞职书就能拿赔偿金,这样在有争议时能做书面证据来用。

关于第二问题失业金的领取,《失业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要求,共需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领取,即1.单位帮助劳动者交纳失业保险满足一定时间,一般是一年以上。2.此失业非劳动者本人个意愿造成失业,3.劳动者愿意重新就业,即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就业登记。所以针对题主的情况,如果主动写辞职申请书,就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即使领用失业金,也涉及到违法骗取失业金的行为,小心为上。

所以,做为劳动者,不要听从用人单位的坑人的安排,先签辞职书才能领取保障金的大坑,最终可能因签字违法违规,失理失财。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供参考。

公司搬迁是否有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从你这个问题上大概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不知道你的情况属于哪种?

一、第一种情况:同个区域内公司搬迁,没有给员工的上下班和生活带来不便,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二、第二种情况:同个区域内,但路途很遥远,给员工的上下班和生活带来不便,只有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才有资格判定,需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比如说虽搬在一个区域内,但路程在两个小时以上估计要补偿,北上广深城市是有这种情况出现。

三、搬在不同区域内,需要补偿。

四、但你问题是自己意愿辞职,公司还没有搬就先辞职走,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公司搬厂前不要自己先辞职,要等公司处理的结果。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看你是喜不喜欢这份工作。如果你特别喜欢和需要这份工作的话,你和领导沟通沟通。是什么原因导致领导要你离职?第2条。如果不是你喜欢的工作,领导打电话叫你离职,那么你就不要去给领导沟通了。直接申请离职就行了。第3条。如果你犯了公司的规定。做错了什么事情?你应该找领导给你说清楚。所以不必要去做其他解释。因为领导已经打电话叫你离职,所以证明你做错了很多事情。或者你的能力不够。为公司带不来收益。所以这是导致领导打电话叫你离职的原因吧。


一般来说,工厂搬迁,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要件,必然需要一个和劳动者协商的前置程序,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劳动争议。

你们公司能正面提赔偿,算是做得还不错吧,既然要赔偿,肯定是建立在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协商解除的前提上,需要支付N倍的平均工资为补偿。

现在是已经赔偿了,按道理,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为啥还要让员工写离职书呢?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吧。

一、你们没有做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辞工书来固定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这一事实;

二、为了人事资料完善的需要,一般来说企业的人事资料要很完备,入职登记到离职退出,包括中间的考核、异动等资料都要完备,这是管理的要求,也是客户审厂的要求,所以,需要有辞工书来完善离职资料;

三、可能是你们协商的经济补偿金低于法定的标准,存在法律风险,单位需要降低、规避风险,要求劳动者写辞工书后才能兑现经济补偿金,因为个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双保险,给自己留有后招;

四、可能是单位居心叵测,你要留心点。有可能是单位诱使员工达成或签订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后,没有给员工一份,员工手里又没有任何证据,这种情况下,让员工自己写了离职书,然后单位又反口说,是员工自己提出的离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对劳动者来说风险是极高的。

以上是针对你的问题的可能解释。在此,要告诉广大工友的是:

1、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定要有书面形式协议,让公司盖章后,你再签名,人手一份;然后才能写辞职书;

2、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之前,要把你的年休假、奖金、年终奖(可以折算)、加班费等(甚至五险一金、是否有工伤未结等)明确一下;

3、签协议时要看清楚里面的内容,这个协议只涉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所以说里面的金额法定是不包含工资以及第2点里面的项目的。

当然,协商本来就是一定意义上的互相妥协,所以不可能尽善尽美,如果大体上能满足你的要求,那就可以接受。如果距离法定标准差距较大,那就不要接受。救济的途径还有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仲裁、诉讼等。法律完全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前阵子,朋友小马一脸紧张地来找我,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想请教。原来他最近正和公司闹离职。

乍一听我以为小马想主动辞职单位不放人,谁料到是公司领导打算劝退他,可小马不乐意。

于是领导就提了一个建议方案,只要小马能够主动辞职,就帮他申请离职的补偿金,让他至少拿到一些经济回报。

但是小马自己有种直觉:这样的建议是不是一个坑呢?

关于这点,我结合多年HR的经验,说了一些我个人的想法。

一、学会从逻辑的角度思考领导的建议

有些员工一听到领导会给补偿金,眼里就开始发光,于是领导说任何话都不假思索地信任了。

可往往到了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就拿小马领导这个建议来看,我们不能被“补偿金”这三个字给迷惑了!还是需要从整个话语的意思来进行逻辑分析。

首先,领导表达的是“只要小马愿意主动辞职,就去帮他申请补偿金”,我们拿更直白的话进行翻译,意思是领导希望小马先辞职,然后再给补偿金。

那么这件事的主动权显然就在领导这一边,若小马提交了辞职报告,领导反悔了怎么办呢?

其次,要思考下为何领导希望自己主动辞职,而且还要拿补偿金作为噱头来激励这么做呢?

问题的焦点其实就在主动辞职和补偿金的关系上。

根据国家的劳动法,员工主动辞职的行为,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但若是公司主动解聘了员工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就需要依法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既然公司都要给离职补偿,为何非要小马主动辞职再给呢?这不是多此一举的行为吗?

所以这么说的背后一定有其特殊的考虑动机在,如果员工看不透这点,就很容易掉进坑里。

二、先离职再给补偿金,员工风险的确很大

实际上小马自己也感觉到了,领导变着法子希望他可以主动离职,多数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但是可能小马的劳动法经验不足,一下子看不透领导的动机,或者头脑里还被离职补偿金这件事给诱惑着。

刚才我们已经做了分析,若员工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没有义务给其任何经济上的补偿。

那么只要单位领导拿到了小马的离职报告,一旦反悔,小马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

除非他可以把此前的对话以白纸黑字或者录音等方式呈现出来,但人家领导也并不傻,很可能不会同意员工这样做。

所以对于领导的动机究竟如何,小马不妨做个测试便可明白,即要求领导先把离职补偿金兑现给自己,然后自己再提交辞职报告。当然,领导若不放心,双方可以做一些书面承诺约定。

正常情况下,企业都属于强势的一方,员工给企业耍花招的概率比较小,手段也有限。所以若领导坚持不愿答应,我们更可以相信给员工挖坑的可能性较大。

三、注意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区别

根据我多年从业人力资源的经验,有些领导也许是为了偷换概念,误导员工。

第一,若单位没有法定理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要么可以继续有权留在公司上班,直到合同到期;要么接受企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从这家公司被动离职。

上述两种情况,许多员工可能会选择拿到一笔经济利益再离开,但是他们却忽略了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的区别有个2倍的关系。

假如单位领导一忽悠,说离职补偿是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员工可能还觉得自己没有吃亏。

实际上却不清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倍标准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很有理由怀疑领导即便愿意在员工主动辞职后给补偿金,也不会按照双倍标准给。

第二,假设单位领导的目的是为了支付更少的补偿金,那么员工先辞职的好处在于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单位手上。

一旦员工要求太高,领导是可以随时变卦,分文不给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为了防止拿不到钱的最坏结果出现,也只能接受拿到更低补偿金的方案了。

总之,领导非要员工主动离职,99%非奸即盗,不怀好意,最好不要轻易答应了。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作者:丁路遥知事,今日头条签约作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生涯咨询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高级培训讲师。码字不容易,如果喜欢我的文字,请帮忙点个赞,谢谢!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