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看是什么情况:
1、裁员需要企业工会向劳动局和工会组织报备,批准后才能进行,且要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
2、如果是破产,那就交给司法部门和劳动部门去清算,结清工人工资;
3、如果是注销,那就比较麻烦,最好是以协议方式处理好老员工的去留问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4、老员工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薪酬,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发放,好像有封顶不超过12个月。
5、老员工也要考虑下老板,老板人品怎样?老板对员工好,员工不要一分钱都情愿,甚至有的员工还可以借钱给老板入股,让公司起死回生的事也时有发生,如果公司老板人品差,对待员工不够人性化,没人性,那就公事公办,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赚钱的时候没分给员工,亏钱的时候该出的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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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把工资发全了就不错了
我感觉遇到这种事情他通常都是会补钱的,首先必须得有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一点是非常关键的,就是厂不开的话,就凭这一点也能要到补贴的,大家觉得呢?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意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的。可以给员工经济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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