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享有哪些权利_商标注册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4:01:27 人阅读
导读:不止有权利,还有义务。具体如下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产品的标志和企业的形象。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

不止有权利,还有义务。具体如下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产品的标志和企业的形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标的行为,高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7、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佥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另外,在商标使用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方案、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们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对侵犯注册商标忖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谢谢邀约!

商标的注册是产品进入流通市场销售的硬件条件,没有商标的产品是不允许流通的。

商标注册可以找专业的商标事务所代理注册,或是在中国商标网上在线注册。

商标注册就是给产品办一个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是企业品牌营销的基础,商标一旦形成品牌,可以形成品牌溢价值和品牌美誉度。




(1)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 (2)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商标注册完成以后,除了规范使用商标,首先还要做商标的保护布局。

创业之初,就应该将商标保护纳入发展战略之中,商标多类注册是商标保护最基础的方式的之一。注册相关与近似商标,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来说就是商标多类保护。一方面可以防止后来者利用相似商标打擦边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他人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再者就是再商标的使用过程中,防止我们的商标被“撤三”。随着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好名字越来越少,所以“撤三”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也要做好未雨绸缪,提前把使用证据准备好,防止商标被撤掉。

撤三提供使用证据 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一: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_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商标放在企业名下,难免会遇到的情况就是企业信息变更了(比如地址,公司名称等等),那么商标的信息也要进行变更。

商标变更的重要性:

1、影响商标转让、续展、授权等;

2、影响商标使用证据的积累;

3、影响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

4、影响办理商标质押业务;

5、影响申请人商标如被他人出案件申请,因地址无法接收通知文件导致商标被撤销;

6、注册人在行使权力时,不能有效证明该注册商标为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也就不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

还要提醒大家一句:如果商标在企业名下,这个企业不使用了,一定要把商标在企业注销之前,把商标转到新的企业和个人名下。

商标续展:不得不提,一定要提的问题!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我们遇到过很多的客户,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商标续展,还有的以为商标是终身的。无论您多么忙,抽空看看您的商标证,一定不要忘了商标续展,以免辛苦付出的品牌给别人做了嫁衣!

今天就聊到这里,欢迎大家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共同讨论,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之后大家可以依法享受以下这些权利:

1、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它的范围包含核准商标的核定商品,但是不包含商标类别未注册的商品。

2、许可权 当申请人拥有了商标专用权之后,便可对该商标进行合理的支配,许可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在不想继续使用商标之后,通过合法的途径将商标进行售卖或者转让的形式,注册人享有转让的权利,但是在转让的过程中需要与受让人签订一份具备法律效应的转让合同,而且需要在当地商标局进行商标转让手续,经过商标局的审核之后才算正式完成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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