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23.4规定:“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本条款可以知道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只要业主(工程师)确认即可作为合同价款予以支付,支付方式和比例详见专用条款第26条。当然,如果在专用条款中对施工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计价及支付有专门约定的,则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办理。
这道题真难,不过我不认为是1。
我觉得2或4,倾向于4。1和3都是分阶段支付的。2呢,现在也不是一次性支付了,可能分好几期进行计价。4不知道是不是指的竣工结算,如果是竣工,那就是不属于分阶段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价款的支付包括以下条款: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2预付款 12.3计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5支付账户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有人拿棍子打你怎么办_男人动不动就打自己的女人,女人该怎么办?
婚前首付买房写女方名字_婚前自己出首付买房还加女友名字,期间分手怎么办?
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_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有哪些法律后果?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判决案例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从犯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