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换法人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_企业更换法人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8:54:43 人阅读
导读:1、公司更改了法人和名称后,合同相对人不需要与其重新签订合同。2、法律依据:(1)《公司法》第九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1、公司更改了法人和名称后,合同相对人不需要与其重新签订合同。 2、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九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法人名字变更的,那么要重新签合同,但要连续计算以前工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法人变更、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法人是公司行为和公司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当一家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公司的相关运营计划和管理方式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那么员工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会受到影响吗?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和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用人单位而不是代表其个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虽然员工所在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针对这个问题,原劳动部1996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当然,由于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大家可以明确地知道,公司法人的变更是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即使是公司法人代表出现变更,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协议也是不变的,公司和员工分别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依然有效。所以大家在面对公司上层的变动时,完全不必担心合同的问题,应该积极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谢谢邀请。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33条、34条,不管是法人变更、还是主体变更、合并分立等,劳动合同照常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单位硬要你重新签,你也是可以签这个合同,但是你应该告知劳动合同法33、34条内容,加班费还是要给的,不能赖掉。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计算方法不同工时制是不一样的,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均有不同,若不是很明白,欢迎交流和留言。

大凡田,16年HR,专研劳动类法规,悟职场,觅洞见,乐分享。

依然有效。

题主中的“公司法人”,应该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吧。

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依旧是原来的公司,仅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人进行更替而已。

如同公司的名称变更,无论名称如何变更,公司还是那个公司,可能认起来费点事。公司的18位信用代码,如同人的身份证编码,无论名称怎么变,在大陆地区怎样迁移,公司马甲换了,但还是那个公司。况且,从工商登记那里,从公司成立到变更到迁移,一切都会有痕迹。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33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从工商登记系统能找到证据,从劳动合同法找到法律依据,想赖也赖不掉。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有效。当然,如果签新的劳动合同,应当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另外提醒的是,尽管法理上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有效,但并不代表实际上不影响。如果像特没谱那样,那我们只能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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