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十年可以追缴以前的社保_可以追缴十年社保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23:11:10 人阅读
导读:社保随人事档案走。个人辞职后,档案转入街道或者社保中心,在社保中心继续缴纳社保。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话,关键是要看你辞职的理由是什么?通过你的描述,...

社保随人事档案走。个人辞职后,档案转入街道或者社保中心,在社保中心继续缴纳社保。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话,关键是要看你辞职的理由是什么?

通过你的描述,你是在第九年的时候才与公司签的合同,才给你上的社保,那么显然,公司是存在一定的法定过错的,如果是你以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为由来提出离职,你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假如你离职的时候写的是因个人原因,没有明确公司存在过错的前提,那么属于你自愿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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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社保局工作,就该问题写几点建议吧:

关于公司不交保险问题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社会保险法,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如果你与公司签订合同,企业不给你交保险,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没签合同,那就麻烦了。没签订正式合同,无非两种可能,一是企业以非正式工(临时工、小时工)身份招用的你;二是企业违规,就是不给你签定劳动合同。对于前者,企业只需要给你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即可,现在再追论有无交工伤保险,也就没多大意思了。对于后者,建议你收集在企业工作的证明材料,比如工牌、工作留痕材料、在公司工作的照片、同事证言等,收集差不多之后,走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程序,如果胜诉,企业不仅要给你补缴保险,还要给你发两倍薪水。

所以,你要做的是先与公司协商,让其补缴保险。若公司同意,那皆大欢喜。公司携带营业执照、就业登记花名册、工资表、记账凭证和公章,去当地社保局办理补缴即可,有一点一定要注意,补缴的时间一定要在你满60周岁之前。如果公司不同意,那就走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程序吧。

关于社保年限不够问题

假如公司给你补缴上10年职工社保,其实还是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你的养老保险还需以灵活就业身份再交5年,到你65岁之后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不想等到65周岁退休,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退保,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全部退出来。插一句题外话,如果你选择退保,那还不如与企业私下协商,将补缴的钱全部或部分转给你。因为社保局给你退的钱,仅仅是个人账户部分,其实非常少。

二是将职工养老保险转成居民医疗保险,相当于你交了10年居民养老保险,自己再一次性补缴5年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即可。如果身体状况良好,个人倾向再交5年职工养老保险,65岁后退休,因为每月领取的职工养老金是远远高于居民养老保险的。

到了这个年龄,其实很多事情都是有心无力。但还是建议题主一定要重视以来,尤其是涉及养老退休这种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要怕麻烦,现在政府服务态度比以前好多了,你有什么诉求,多去人社部门或社保部门跑几趟,相信工作人员也会尽心给你解决的。

可以。一、社保补缴方式: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4、其他相关材料。三、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扩展资料: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所需材料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人社部13号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如果你妈妈是社保法出台前(2011.7)参保的,可再延长缴费五年后,才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

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缴社保。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保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个人发现用人单位未给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不受时间的限制。

如果在此期间,因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劳动者所有的相关损失及赔偿: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待遇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公司工作了10年,补两年未足额交纳的社保,8年不能补该怎么办?如果说你的工作单位愿意给你补交这个社保待遇,那么是不存在不能补的问题的,因为由单位出面去解决,补交的问题是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单位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只不过在补交的过程中需要承担滞纳金的费用,还有可能会面临社保部门的惩罚。

所以说这种情况,如果企业单位不愿意给你补交这8年的社保费用,那么你自己可以进行举报和投诉,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的方式来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调查并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一定会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的,他会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存续关系时间,严格的给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并且承担相应滞纳金的费用。

所以说是不存在有8年费用补交不进去的结果,那么如果这8年的费用,并不是由企业单位造成的终端,而是由你个人原因造成中断的话,那么确实是不能够进行补缴,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终端是无法进行补交的,各个地区它都已经收紧了补交的政策,但是由于是企业单方面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那么由企业是可以进行补交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可以不交,但是要缴纳一定的迟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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