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变更岗位_用人单位是否有权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7:19:45 人阅读
导读: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是工作时间达到了至少9年以上,才符合签订这种合同。那么现在公司对你进行内部调岗,你个人不同意,该怎么办?我建议你从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是工作时间达到了至少9年以上,才符合签订这种合同。那么现在公司对你进行内部调岗,你个人不同意,该怎么办?我建议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和解决吧。

第一,了解一下调岗的原因和背景。正常来说,做为签订无期限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内部是可以进行调岗处理安排的,只是说不能完全调到一个完全与原来工作不相关的工作岗位,还有就是换岗采用变相打压员工等降薪手段。所以你需要了解一下调岗的原因和背景,不要一味地拒绝。

第二,评估一下新岗位的职责。对于新的岗位,是好是坏,是挑战还是机遇,要做个评估,有很多时候,公司或领导是考虑到你的职业发展,让你多方面锻练能力,提升各方面的业务水平,以便将来安排更大的平台给你发挥,而你却固守老位不想变动,是会辜负公司的好意。

第三,评估一下自己的能力与资源。虽然说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是代表你可以在这个位置上永恒不变,永不进步的。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企业公司也要跟着时代社会而前进,那么做为个人,也要谋求更好的发展的。

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代表从劳动保障的权利来说,公司不要随便解雇你,但并不代表你如果不能胜任工作的前题下,公司也要供养你,公司也可用N+1的方式,请你离职。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让你在公司具有别人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持续为公司做出贡献。

谢邀。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所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单位没有必须要给予补偿的义务。而要是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生产经营需要;2.工资水平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且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那么,若用人单位确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且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当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那么一般说来,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需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原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除了以上三种情形,当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均属于违约行为。


最高院民一庭认为“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扩大使用,甚至滥用。用人单位以行使自主权为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岗位进行调动,劳动者又应该如何呢?

如果用人单位用此理由来调动岗位则需要考虑五点因素:

第一,用人单位存在正式规范的岗位职责要求文件,并且已经公示,起码应当是该调动的员工是知情的;

第二,用人单位要具有该员工的日常表现和工作记录;

第三,上述的记录中表明了该员工不能达到岗位的职责要求;

第四,用人单位对该员工进行了岗位培训,已经争取让该员工能胜任工作;

第五,该员工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调整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除法律规定可以变更的情形外,都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必须遵循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原则。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写上“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调整”,这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调动岗位在实际操作中,员工是否“自愿”难以界定,因此一般来说,只要调岗事实发生超过一个月而劳动者在此期间对调岗事件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工会调解或劳动仲裁的话,即认定“默认调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有反应不愿意调岗,是在被强迫或受欺骗的情况下被调岗的话,要告单位非法调岗就很难。

谢邀请!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有话说,只说法理,因为情理过于纷繁复杂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处理,需要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作为依据,用人单位不能任性的变更劳动岗位,即便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做依据,也有可能是由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司法部门认定无效,甚至会导致其他的补偿或赔偿。具体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通过设置末位淘汰制或者末位处罚制,认定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调岗或开除是无法可依的。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分情况处理:

1、如果在试用期内,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直接凭规定辞退员工就可以了;

2、如果是转正以后,有证据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就直接调岗,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三、根据现行有效的规定,如果单位主张员工不能胜任目前的岗位, 需要考虑如下情况:

1、单位存在正式规范的岗位职责要求文件,并且已经公示,起码应当是该部门的员工知情。

2、单位有员工日常表现及工作情况记录。

3、员工的工作记录不能达到单位岗位职责要求。

4、单位对不称职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争取让员工能胜任岗位。

5、经过岗位培训之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单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如果单位与员工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不经过法定程序直接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未协商一致,又没有经过岗位绩效考核、没有经过岗位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流程就随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是违法调岗。

第六、对于违法调岗或者假公济私的报复性调整工作岗位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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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无效的。

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劳动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约定的一项重要基本内容之一。所以很明确,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无效的。

有人会说如果处于生产经营需要,也应该可以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设有相应的前提:

一是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的事情。

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这样一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劳动者岗位。相应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确立有效,同时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知晓有关的规定。

三是调整工作岗位,不能降低待遇。岗位级别应当基本等同,不存在倒逼劳动者辞职的情况。

正常来讲,劳动者对调整的岗位有异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必须要证明,调整工作岗位是生产经营需要,而不是出于打击报复,逼迫劳动者。

当然有一类非常特殊的情况,就是劳动者不胜任岗位了。一般是大病或者工伤之后发生重大变故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材料。

如果原先的工作岗位仍然存在,用人单位拿不出任何劳动者不适合工作岗位的证明,更换劳动者工作岗位是违法的。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情况,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工作岗位,绝对是处于理亏的状态。这种情况下提出劳动仲裁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也可以申请调回原工作岗位。

其实只要我们去维权,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大家应该积极维权,这样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劳动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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