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过户后继续住
在中国目前还没有产权到期的,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1)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主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所以,购房者不用太过担心商品房70年产权问题。
依据物权法,自动续期。
你好,我是【fhzdz38982】,很高兴为你解答。
1、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
2、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3、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房屋的产权一般是70年,70年后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三种处理办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