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前科的过多少年不算累犯_有前科的人能判缓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0:11:03 人阅读
导读:按照《刑法》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能否判处缓刑?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录是累犯,那就不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排除了累犯这一前提,只是一...

按照《刑法》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能否判处缓刑?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录是累犯,那就不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排除了累犯这一前提,只是一犯罪记录,那就要看犯的罪行是否符合《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对于社区没有不良影响的。符合以上四点要求的可适用缓刑。




算累犯,按照法律规定,要在犯罪以后的五年时间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才构成累犯,如果己经超过五年,就不属于累犯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感谢邀请!缓刑是我国针对一此犯罪行为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无重大影响!可能判外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实行判处实刑、不投监执行,由居住地,没居住地的,由户籍地社区娇正机构执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制度!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哺期的妇女,75周岁以上,应当宣告缓刑!有前科人能否适用缓刑,要分开看,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先说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无论是否有前科,都不得适用缓刑!再说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即犯罪后刑满5年内又重新犯罪的,就是说有前科,刑满后5年内又犯罪的,不适用缓刑;过5年后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特殊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犯罪期满后又犯罪的,不以5年为限,在任何时候犯罪都以累犯论处,不得适用缓刑!总结:有前科的适用缓刑,只有一类,非危国、恐怖、黑的犯罪刑期届满后超5年再犯罪的!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科报告制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扩展资料:刑诉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该条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促使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在其未成年时犯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成年后再犯可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是否能适用刑诉法第79条第2款关于“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的规定存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对犯罪嫌疑人以前的犯罪前科应予以封存,不再作为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使用,即没有逮捕的必要。笔者认为,被封存的犯罪前科仍可作证据使用。理由如下:犯罪前科封存不等于前科消灭。我国实行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而非前科消灭制度。被封存后的犯罪记录只是限制对外公开,其依然客观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目的只是为了消除犯罪“标签”对未成年人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影响,以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所以,立法初衷并不包含“被封存后的前科材料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内容。被封存的犯罪前科并非绝对不可以查询。刑诉法第275条规定,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所针对的是社会一般单位和公众,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和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依然可以进行查询和使用。刑诉法第79条第2款未对“未成年人曾经故意犯罪”这一情形作出例外规定,故不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作为解决上述争议问题的依据使用于法无据。综上,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可以作为评判其社会危险性的依据。

这么简单的题干,是得不出结论的。

我们先看一下“累犯”的定义。

法律上,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的定义是这样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对于“一般累犯”的理解应当把握如下4个方面:1.前罪必须判的是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都不算;2.后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判不到不行,比如后罪是危险驾驶罪,法定刑就是拘役,这样就不行;3.后罪的犯罪时间必须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超过5年的不算;4.无论是前罪还是后罪,如果有一个或两个都是过失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或者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都构不上累犯。

“特别累犯”的定义是这样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构成累犯。

对于“特别累犯”的理解要把握如下3个方面: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限定在三类犯罪中,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刑罚并没有特别限定,有期徒刑、拘役均可;3.没有限定时间,只要前后都是这三类犯罪,无论时间长短,均构成累犯。因为该三类犯罪均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这样规定,体现了法律从重打击的立法原意。

司法实践中,“特别累犯”并不多见,大部分都是“一般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我们可以通过实例再形象一点:小A,40岁,200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3年刑满释放,2018年再犯强奸罪。如果是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就应当认定小A构成累犯,从重处罚;如果是5年以外,就不构成累犯,最多算是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题目中“刑期过了五年又犯事”,要明确如下几点:1.原刑期是什么?2.什么时间放的?3.再犯事的时间?4.再犯的事要怎么判刑?等等。我想,只有弄明白这些问题,才能对照上面讲的条件确定是否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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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前科的范围比累犯大。只要犯过罪,就算有犯罪前科,无论犯罪时是否成年,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处刑罚何种刑罚。

累犯有法定要件

1,前后罪犯罪时都已成年

2,前罪已判有期以上刑罚,后罪当判有期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于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

4,特殊情况,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3类犯罪之一的,均构成累犯。

累犯后果很严重,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

以前有过前科的人,如果属于累犯,现在不能判缓刑。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五年,就不是累犯,不构成累犯就可以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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