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为免责情形。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再履行合同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则解除合同,恢复原状;一种是,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具体看《民事通则》及合同法均有相关规定。
结论: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法律逻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既然是不可抗拒,那为什么那么多房客的困难要房东一个人承受损失?你的房东的房子可能是贷款建的,也可能是找亲友借的,正等收租还给亲友生活费哪?银行借的他们的利息也是无法免的,不要信银行的圈套,他们经历过什么困难才有这些房子租给你们干你们的事业你可知道?每个人得到的今天都不容易,国难当头你的房东比你更不容易,看当地政府是怎么要求这些房东的你就知道他们难了。再说本来没有事情往年正常也是正月初十后一般南方过正月十六后才开始上班的,不信可以追溯去年对比,实际房客也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最多半个月而已,凭什么要减你们那么长时间租金,疫情过后万物复苏,生意比以往可能好不止一倍,那你会补偿房东的损失吗?做事要良心。
那些开始说减免房租的是什么人?本来就是公寓房和一些个人住房按月计算出租的,他们现在人没有去住,大半本来也就没有交房租,发起的房东一部分人难道不是套路?不要太多谎言套路,迟早会穿帮的!
当然,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房东愿意给房客减免那是好事,应该鼓励支持,一些没有减免的房东也是正常,各有各的原因,不能道德绑架,也要理解他们。
你所说的是:第三人(丙)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本条规定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违约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但是,法律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由第三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例如:依照《消费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出售商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制造商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受损害的消费者直接请求生产者赔偿的,生产者应当赔偿。
关于房子延期交付,开发商说是疫情影响,是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合理吗?
是否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今年的疫情影响到了各行各业,国家为了防止病毒的扩散,采取了最为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人员流动,房屋建设施工停工。
即使后来可以复工,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疫情程度不一样,而建筑工人来自不同地方,开发商实际复工的时间还会比政府公布的复工时间还要晚。
国家还针对疫情出台了政策,明确了疫情是不可抗力事件。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1、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发生以前,就已经存在违约行为的,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的。
疫情发生以前就存在违约行为至疫情公布时间之间应当有一个合理期间,这个合理性,需要相关部门确认。
2、合同约定在疫情发生期间交房的,疫情影响期间开发商不能交房,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已经进行交房期间发生疫情,停止交房,在复工前的期间不交房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约定在疫情发生后且在复工后的时间交房,疫情期间导致的延期交房时间,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合同法有相关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公布了受疫情影响导致民事纠纷诉讼处理的专项规定。
建议合理合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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